
被打無證人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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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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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建議先行到醫院驗傷,以利將驗傷單作為事證,並透過鄰居或是其他路口監視器證明您有前往您朋友家後,就負傷離開。
因為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法律追溯期是六個月,建議您在6個月內檢具驗傷單提出刑事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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