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詢問!!
- T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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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6 15:37 最後編輯日期:104-12-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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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左右發生車禍,當下撞到我老婆的人跑掉,是我老婆在現場叫警察來後做完筆錄後到警局調路口監視器才找到他,我老婆沒受傷,事後那肇事者來警局做筆錄也說沒受傷,隔天車輛去估價後約7500,傳訊息後對方也同意先修理,對方摩托車修約1500,我們說要請他們理賠合解,結果他們事後說要第三方公正人調解,事後就上調解委員會。 12月到調解會做調解後他本人沒出席,請他媽媽出席,結果說他媽媽說他手部有扭傷,有去看醫生,調解委員也說看當時的車禍車況圖他們的錯比較多,以肇事比列來看約七三比,不過他們現在就說他們有受傷,想以過失傷害的方式對我們做求償,還求償20幾萬,其中對方的產險業務員說我們有保第三責任險本來就可以轉嫁到保險公司上請保險公司賠,但我認為我們並沒錯,路況圖上我老婆是直行車,肇事者是呈現90度的轉彎,明顯是騎太快要閃車,但現階段對方就是想以過失傷害來壓我們,離譜的是我有提說事後做筆錄是說沒受傷,怎會又有傷產生,對方產險業務竟告知可能是當下緊張不知道有受傷,可是我在警局等肇事者來做筆錄時他是一派輕鬆的到來,還打電話聊天,現階段調解已不成立,調解委員也很生氣,也跟我們說可先做提告,我想請問律師是否我們需準備哪方面資料對我們比較有利,感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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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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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為將來民刑事訴訟做準備。 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可以針對筆錄前後不符部分爭執,必要時調閱病歷資料,若有偽造情形可以提告偽造文書及誣告罪。若無,可以考慮和解,若只是扭傷金額部分不可能可以請求到20萬。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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