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上人頭負責人了..

- 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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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28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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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剛出社會應徵了助理工作 老闆是前公司認識的經理 另外創業和他的朋友合資開一間投資有限公司 老闆和股東討論要我當負責人 基於人情壓力簽了當負責人 過了半年後 公司經營不善 收了..期間我只領助理薪水並沒有額外獲得什麼 職務也是做助理工作 實際負責人是我老闆 後來收的太突然 我只被吩咐下禮拜不用來了 等過了三個月 被公司承租的辦公室房東追討房租未繳清且要負責違約金 被告民事 後來又發生電信費用也沒辦停約導致被電信業者寄支付命令 現在公司暫時停業中 公司負責人還是掛我 我老闆根本避不見面也不想負責 股東又不願意解散公司 無法到市政府註銷只能等停業超過六個月讓政府介入強制解散 但公司有沒有有欠稅 會計師也不太敢確定 中間負責人跟不是我 前老闆跟我要了私人章之後一直沒還我 直到公司停業半年 我一直跟他要他才還我 公司資料文件還有電腦設備都被前老闆帶走 我沒有什麼資料 這樣我能夠提告侵佔讓前老闆出來面對嗎? 還有 有關於公司是否欠稅、電信費用是否真的要我負責、房租欠款等.. 我有辦法全身而退嗎? 拜託各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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