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寓公有地問題

- b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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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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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住台中一老舊五樓公寓的一樓,已經在這裡住三十幾年了
從一開始住這裡,車子就停在旁邊已蓋好的車庫。
有次公所的人來做土地丈量,確認住戶的所有權範圍
從那時候起,樓上住戶得知他們對車庫這塊地是具備擁有權的,五住戶
就各五分之一共有權
因此跟我要求他們也想使用此地
為此事大家鬧得不愉快
我常想 台灣的公寓不就都是這種型態嗎? 一樓車庫都是一樓住戶在使用的
雖樓上住戶具擁有權,但也都是一樓具使用權啊,我們家附近的全都這樣
應該全台灣也都這樣吧
我對此屬外行,萬一樓上住戶去法院告我,要求車庫土地共用,或要求把車庫拆掉
這樣告我們會成功嗎?
目前困擾中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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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12 20:27 最後編輯日期:105-02-1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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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對於鑑界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複丈,再不服可以起訴請求確認經界。 先查詢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否就停車位部分有規定或決議;共有土地是否有分管契約存在;你是否與其他共有人有契約關係存在(租賃、使用借貸)。 若均未規定或決議,共有物之管理、使用,修法後依民法第820條規定係採多數決方式決定,你只是共有人之一,無權排除其他共有人使用該土地,若知悉屬於共有仍然擅自搭固定式之車庫,可能會構成竊占罪(若已搭建超過30年,追訴權時效已經經過,毋庸擔心),民事上屬於無權占有,其他共有人可以訴請法院拆屋還地,並請求5年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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