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廠租賃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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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1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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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依租賃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先釐清農地是否可以合法搭建廠房,若違法搭建,出租人有權依土地法第103條規定終止租賃契約,收回基地。 若可以合法興建,也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承租基地時一定會就將來租賃契約終止後建築物如何處理為詳細約定,依照契約約定履行即可。 基地部分積欠租金達2年以上,出租人可依土地法第103條規定終止租賃契約,請求返還基地。 A廠房部分,積欠租金達2個月以上,出租人可以終止租賃契約,請求遷讓房屋。 出租人可要求給付租金,終止租賃契約後你繼續占有使用基地、A廠房,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建議要按時給付租金為妥,若租金太高可以請求主管機關調處,不服調處,可以訴請法院調整。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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