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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投資糾紛,本票問題

  • 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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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5 02:22 
  • 文章人氣: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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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為律師您好

    先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

    半年前與幾位友人合夥投資動產,並約定我本人作為房產登記人,其他各股東依據出資比例以現金的方式將資金交付給我,我謹開立等額度的本票作為抵押,防止我私自處分動產,並約定後續簽訂紙本合約作為合夥依據。

    本票上有載明,該本票僅作為OOO合夥投資使用,不得另做他用)

    而後半年因為合約內容尚未確定,所以持續進行討論,並未簽署,僅每月皆提出財務報表並將每月分紅匯款至各股東帳戶。

    時隔半年要求股東出面簽署合約,卻有其中一方拒絕出面簽署,

    對方用Line表示:合約他不簽了,該筆資金就當作與我個人間的私人借貸,會再另行與我簽訂借據。我當下立即拒絕,表明當初約定為投資入股,並非私人借貸

    目前我有兩個問題點在於

    1. 該股東於半年間對於物件的處分與合約進行在Line都有高度表達意見,唯半年後因為房產前景不佳,計畫保本將可能的虧損轉嫁到我身上,在這點上想請問合夥口頭契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 當初所開立的本票,僅作為投資使用,且有人證可舉證該本票僅在於登記人我違約時可使用,若該股東企圖對本票進行裁決,我是否可以主張債權不存在呢?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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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5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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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夥契約不需以書面為之,口頭約定亦可能成立合夥關係,既然已出資並開始買房進行合夥事務,應解為合夥關係已成立,僅細節條款仍待磋商而未簽約。若對方不簽約,可探求其是否有退夥或解散的意思,可協商以退夥或解散處理,需退還金額應於退夥或解散時結算,並非返還原始出資,務必要求同時返還本票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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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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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契約是以非書面為原則的

    所以你們口頭約定也能算是契約

    況且借貸必須雙方同意才行

    不是他說借貸就是借貸

    至於本票部分如果他去裁定

    你當然可以主張債權不存在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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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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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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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合夥契約不需以書面為之,任何口頭、訊息之內容都可做為合夥契約之約定。

     

    2、若對本票有爭議,可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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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5 18:52 最後編輯日期:105-02-25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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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夥契約不需以書面為之,口頭約定亦可能成立合夥關係,既然已出資並開始買房進行合夥事務,應解為合 ... (恕刪)

     沈律師您好,請問如果該股東不出面,那我和其他股東可否先行簽約呢?是否會因簽屬紙本影響到我們其他人與該股東間的口頭契約效力?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