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為何不須被告答辨就直接開庭呢?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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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9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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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拆屋還地訴訟一審敗訴表示你在一審主張法官並不採信,而採信對方主張享有通行權之事實,既然已上訴二審,就應針對原審未審酌之爭點、證據、攻擊防禦方法提出主張,此部分你在上訴時應該會提出上訴理由,若未提出,法官無法釐清你上訴之意旨何在,會影響你上訴救濟之成敗。 二審法院已經訂庭期,表示法院著手審理,應充分把握庭期檢附證據提出上訴理由狀,並在開庭時據理力爭,若不會處理可委請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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