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箏線纏頸導致摔車國賠
- 呂昀叡 (呂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21 08:57
- 文章人氣:322
- 個人積分:3258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依您所詢問案例,若要論及國家賠償,可能的依據僅有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您騎車所經過的路面固然應由國家機關管理及維護,但此案若要構成國家賠償責任,須「該條風箏線」存在該處已有相當時間、且國家機關始終未予清除,才有可能依據國家賠償法請求,但就您的案件在舉證上來說,「該條風箏線」究竟存在該處所久,有舉證上的困難,且「該條風箏線」嗣後也已不在該處了,請求國家賠償將會面臨無從舉證的窘境,因此建議若有其他事證得直接指出放風箏的行為人的話,應由其負擔民、刑事責任。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不吝賜知本所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