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本票的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28 16:24
- 文章人氣:108
- 個人積分:16188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本票之開立並無任何格式,只要係照票據法第120條規定,在一般紙本上簽寫本票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即完成發票行為,該紙本必須要註記「本票」2個字,且記載金額、發票日期與無條件擔任支付,以及發票人簽章。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5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