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與男友婚前購屋的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06 20:36
- 文章人氣:186
- 個人積分:14582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未依民法第1004條、第1007條之規定以書面約定適用共同財產制,並向法院辦理登記(登記只是對抗要件),原則上結婚後都是適用法定財產制,而要去區分財產屬於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 若房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你們尚未結婚,房地屬於婚前財產,登記在夫名下就是夫之財產,若有出資可依你們先前之法律關係主張權利。 若結婚後才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房地屬於婚後財產,但所有權人若登記在夫名下,就是夫之財產,只是將來婚姻關係解消時,婚後財產較少之一方,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主張分配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 若要約定共同財產制,可向法院索取書面並辦理登記。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06 23:00
- 文章人氣:150
- 個人積分:102062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房子可能為您男友之婚前財產,若您亦有出資購買,可考慮登記為分別共有,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之爭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07 11:42
- 文章人氣:138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
夫妻財產為以分別為基礎
已經數十年來都是如此
如果只登記男方名字
當然你要先跟妳男友說清楚
並告知代書
這與契約記載是誰無關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第 1/1 頁
- 1
共 7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