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布他人身分證字號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6 17:58
- 文章人氣:149
- 個人積分:11109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違反個資法之問題,可以先蒐集相關資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呂昀叡 (呂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6 21:06
- 文章人氣:168
- 個人積分:3258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兩者予以公開已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上第29條民事賠償責任及第41條刑事責任。 至於是否會構成刑法第310條毀謗罪,需判斷是否「屬真實且非單純屬私德而與公共利益有關」(刑法第310條第2項),而雙方間的車禍事故目前看來僅與雙方間的權利義務攸關而與公共利益無關,故會有毀謗的問題。 關於民事責任部分,可依民法第195條規定請求慰撫金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規定請求賠償,而為了免除法院裁判費用的負擔,在提出刑事告訴而經檢察官起訴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第 1/1 頁
- 1
共 6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