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航業調查站到案說明信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1 13:39
- 文章人氣:239
- 個人積分:2958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您所犯可能被認為屬於藥事法82條輸入偽藥之罪名,涉及10年以下之刑責,但您係不知情下因過失所犯,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調查站詢問完畢後可能會將案件移送地檢署。
2、屆時向調查站說明時,可提供所有資料證明您並非故意輸入未經許可之原料,爭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1 13:50 最後編輯日期:105-05-01 13:54
- 文章人氣:250
- 個人積分:14978
- 律師評價:743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可能會被認定為藥事法第82條第3項過失輸入禁藥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無前科紀錄,通常可以宣告緩刑或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偵查中可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77533284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1 20:49
- 文章人氣:234
- 個人積分:111496
- 律師評價:2545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方向,避免您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您自己之不利證據,屆時更難答辯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7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