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詐欺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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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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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方係主動挑釁在先,並透過特定行為激怒你,您為回應對方挑釁,而以罵對方是罵對方,這種行為在主觀上並未有散布於眾意圖,且亦可屬於自衛的言論,即使對方提告,只要您可以證明對方主動挑釁,且有意藉此獲利,檢方不起訴機率相當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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