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關於網路匿名 指控 妨害自由

關於網路匿名 指控 妨害自由

  • jack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2 19:38 
  • 文章人氣:973
  • 個人積分:16
  • 各位專業律師您好

    本人於臉書社團內 留言 被抓語言上 (期他兩下 讓他痛一下)

    但未指名道姓

    實際上一則留言內有雙關語 內容有涉及 該告人者的臉書名稱

    但非說明切 只有分開的兩個字

    此人連帶我一起告 說妨害自由

    是否與已成立?

    目前已親自去警局做好筆錄

    此事造成我不小困擾

    如未成立 是否可反控誣告?

     

    感謝各位律師 辛苦 解答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2 19:46 
  • 文章人氣:189
  • 個人積分:14998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方可能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你所述之內容尚不完整,要就整篇文章獲回應之留言前後文觀察才有辦法判斷是否構成。惟若未具體指明針對何人,亦無法間接推測,通常不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若出於誤會而未虛構犯罪事實提出刑事告訴,不會構成誣告罪。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jack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2 19:55 
  • 文章人氣:240
  • 個人積分:16
  •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專業的 徐維宏律師 您好

    因為不知道是否在此公開告知 是否會觸犯其他法條,所以不敢續數完整內容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2 21:15 
  • 文章人氣:199
  • 個人積分:111132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徐大律師所言,要看PO文的前後文,但若內容是可認定是指可得特定之人,則仍有成罪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