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退股
- 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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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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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
之前與其他4人
共計5位創始股東
每人佔20%合資合組公司
但因理念不合
想退出公司
會議中以配發技術股的方式
配發其他四位股東技術股
以至於本人雖然出資相同, 股份卻召到嚴重稀釋
請問 :
(1)技術股可以這樣配發嗎?不用全體股東出席同意嗎?不用先寄發書面開會通知明列議程嗎?這樣合法嗎?
(2)個人心意冷, 現在只想提出退股, 請問如何進行退股程序? 需要怎樣申請或寄發通知給其他股東嗎? 有文書表單可以參考嗎?
(3)原來投資的金額因部分股東任意雇用自己家人的人事支出, 以及網站和CIS等採購支出, 並且股權被以技術股配股方式被稀釋,如果根據他們記述配股的結果, 個人原來20%的股份僅剩下約一半, 請問如何合法合理爭取應有之最大權益?
感謝您的協助!
祝福:平安喜樂!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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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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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需視您公司之性質為何,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而有所不同。
2、若以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可以董事會2/3以上之決議發行新股,並以技術抵繳股金,不需要召開股東會。
3、您可請求查閱相關公司資料,檢視該四人所輸入公司之技術是否符合認列股份之價值,亦可請求檢視公司帳冊資料,確認有無濫用公司款項之情形,可提出刑事背信罪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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