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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有關智慧財產權

  • 小君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17 13:21 
  • 文章人氣:448
  • 個人積分:4
  • 最近接到保二刑大電話告知有人告我智慧財產權~他說一共5張圖片~但因為目前須等7月份公文到才知是哪幾張圖片

    圖片方面因為都是從批發商那裡得到圖片~並不知已違法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商品也全部下架~這幾天網路上爬文看到實際人的經歷~


    越看越擔心~因為從來沒遇到這種事所以想寫信求助您~我想說民事是取得對方合解嗎~那刑責呢會被關嗎~如果民事方面想合解可以先跟

    警察取得告我的人連絡資料嗎~還是一切等公文下來我上台北做筆錄後再聯繫呢~那警方後續動作是什麼??~我很怕因為這件是被關(完全不懂法律問題)~所以想懇請您回覆~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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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7 13:42 
  • 文章人氣:193
  • 個人積分:4965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圖片是廠商提供的,甚至於能廠商出示權益證明,可以主張無罪抗辯。

    2、此類案件屬於告訴乃論,可以與被害人嘗試和解,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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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7 14:12 
  • 文章人氣:161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著作人創作後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權,必須該創作有原創性,如果創作僅是單純的商品照片,不一定可以取得著作權,合先敘明。

    其次,著作之重製告訴,專屬於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之專屬被授權人,因此提告訴人應該先證明該著作係由自己創作或因為契約而取得著作財產權或專屬授權。

    再其次,如您所述圖片是批發商提供的,可以主張非無故重製他人的著作,而免除刑事處罰。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該圖片本身如果不是商品而僅是商品的照片(例如書本這類商品本身係以著作物之銷售獲取利益,而商品的照片則係以商品銷售為主要獲取利益的方法,二者被他人重製所受的損害程度差異頗大),該類圖片被重製所受的損害較小,如果對方要提起訴訟,您所需賠償的金額應該也不至於太高。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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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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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您的案子最常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此些刑責,依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均屬告訴乃論之罪,得由告訴權人撤回告訴,檢察官即會依法為不起訴處分、在審判中法院則會為不受理判決,不會論罪科刑。 但請注意若「圖片方面因為都是從批發商那裡得到圖片~並不知已違法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在主觀上您並不會有前開各罪之故意,前開各罪也不處罰過失犯,因此得積極爭取自己的清白。 此部分仍建議到場接受詢問了解情況並提出自己的答辯,而既涉及刑事責任,必要時應尋求律師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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