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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監護人得請求報酬

  • hyj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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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2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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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因媽媽現在失智、爸爸現在年紀也已經80歲了,所以家中聘請2位女傭分別看顧爸媽,因為我的小孩現在才上小學,所以都是利用小朋友上課及下課補習時間「當日」搭高鐵來回,當然這筆高鐵來回費用理當自付。

    因現在刻正討論媽媽監護宣告事宜,而現在家中支出明細爸爸委由我記帳,若被遴選擔任「監護人」擔任,應該就會經常回南部看爸媽。

    民法1104條「監護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按其勞力及受監護人之資力酌定之」,如有下列情形是否可以請求報酬

    (1)以「當日」來回方式回爸媽家,在本人經濟能負擔下,能否酌情申請報酬;如回家3趟、申報2趟或1趟費用

    (2)現在只要姐姐出國,我都自費搭高鐵、自付住飯店費用,以便回南部看顧爸媽,雖然家中女傭不錯,但仍不放心所以都會住上幾日等姐姐回台灣再北上。此種情形,能否請求報酬-「高鐵、住飯店」費用

    (3)被監護人住院(媽媽)能否請求報酬-「高鐵、住飯店」費用

    (4)所謂-數額由法院按其勞力及受監護人之資力酌定之,提指法院裁定前就會給報酬標準?還是,監護人依實際支付金額委由律師呈報法院,再由法官酌定?

     

    感恩,謝謝撥?回覆.

    謝謝您!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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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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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您可向法院請求報酬,由法官核定後自受監護人財產支付。

     

    2、3、4、子女本就有扶養父母之義務,是以照顧母親之必要花費應屬履行扶養義務之範疇,其餘交通食宿之花費則無必要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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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24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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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爭取擔任監護人;至於監護人之報酬,亦可聲請法院一併酌定,但通常不會太高,不用太過期待。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