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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律師服務範圍
高雄市、屏東縣、台南市
律師服務內容
1.撰寫訴狀,出庭辯護或充任訴訟代理人,進行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的起訴和答辯。2.撰寫契約、修改契約。3.其他法律服務 。
搜尋結果:共 2 頁,16 篇文章
對他們的言行所做的陳述,如果屬實,且手上有相當的證據,誹謗罪成立的可能性就不高。至於你說可惡不要臉、做賊心虛等話,可以解釋為對這件事情的評價,並沒有公然侮辱的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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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02
1.案件不會因為你在國外就不進行,所以你要自己想辦法回國開庭。
2.刑事案件,你媽媽無法擔任你的辯護人,家境貧寒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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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26
1.事發地點在高雄,如果對方也是高雄人的話,你就只能在高雄告,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害。
2.另有折舊的問題,所以確實獲得賠償的金額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修理費(折舊部分要自付),但不請求就是全額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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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19
1.扣除押租金,累積2個月租金未繳,先發函催討。
2.到期仍未繳就發函終止租約,請對方將房屋清空返還。
3.對方不理,就只能透過訴訟。除非你們租約當初有公證,且記載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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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