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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黃毓棋 律師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028號
瀏覽人數:34568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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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高雄市、台北市、新北市、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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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一般民刑事訴訟、勞工案件、家事案件、土地糾紛、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重大貪污案件、常年法律顧問等。*經歷:律師全聯會憲政改革研究委員、全聯實業(股)、元利建設企業(股)、鈺創科技(股)、大學光學科技(股)、成舍室內設計(股)、金色三麥食品行銷(股)等多家公司法律顧問。*承辦矚目案件:力晶內線交易案、鈺創內線交易案、立委貪污案、職棒假球案、員警貪污案、豪宅種大麻案、跨國詐騙集團案等。

搜尋結果:共 22 頁,220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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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14
一、歡迎來所或來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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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4
一、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的被告要親自出庭,律師只是從旁協助辯護而已,臨時有事的話建議向檢察官請假,方便另定庭期。二、被告二人如果否認犯罪的話,建議不要委任同一律師比較好,這是『觀感』問題。三、二個案件合在一起委任還是兩個案件阿,委任費用要看案件複雜程度,價格應該差不了多少,找個好溝通、能信賴的比較重要。四、以上,謹供參考! 
瀏覽:689
日期:102-12-19
一、離婚有機會,以雙方分居多年等等主張婚姻已有重大破綻,進而起訴請求離婚。二、要爭小孩監護權難度恐不低,因小孩長期皆由女方照顧,現六歲已有自主表達能力,則於考量小孩主要照況者之情況暨其主觀意願,男方恐較不利,需尋找有無其他突破空間。三、以上,謹供參考! 
瀏覽:1122
日期:102-12-19
一、你能對你父親主張的應該是「借名登記」,也就是說房子實質是你的,只是借你父親之名登記在他名下而已。而最有利之證據在於各月貸款皆是由你支付。二、一般而言,貸款扣款帳戶通常皆為「出借名義」之人所有,所以縱算該等款項是由你匯予父親後,你父親再為繳納,亦非與常情不符。不過,確實於訴訟策略上你父親是有可能將該等款項解釋為「房租」,然只要你否認,他還是要提出其他證據證明你們雙方間有「租賃契約」,這應該不是那麼容易。三、這跟你弟弟妹妹無關,而且若過戶給繼母,要告侵占的對象應該是你父親,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你繼母知悉房屋實際上屬於你之情,否則要成立恐會有困難。四、你的補充才是你本件案件輸贏的重點,如你所言,房子頭期款是父親前女友所支出,那你父親前女友就該頭期款之認知(送你?送你爸?借你?借你爸?),或日後如需上法院作證之證述,絕對是本件勝負之關鍵。五、以上,謹供參考!
瀏覽:1090
日期:102-08-28
 一、你去聲請本票裁定會過,他對裁定抗告會被駁回,因為法院是「形式」認定,客觀上具本票必要記載事項的話,就會准。二、他可以主張你們是「直接前後手」,而你們之間不具「票據原因關係」(白話講就是他為什麼交本票給你的法律上原因,例如:借貸、委任報酬等等)為由,對你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這跟本票是否他簽名、用印無關,如果對方主張非他簽名、用印,也是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沒錯,但不是你講的這種情形。四、票據原因關係,目前實務上是由執票人(也就是你)負舉證責任,也就是你沒辦法證明的話,會有敗訴風險。五、依你所述,你們之間應該不是沒有原因關係,可能有委任(或類似委任)之關係存在,他給你票是充作委任報酬,但重點在你有沒有辦法證明。六、以上,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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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13
一、如果你想『全額』拿回,先不論證據的問題,你需要先想清楚,你主張那六十萬是『借款』還是『投資款』。前者才有可能主張『全額』返還之空間,不然既稱投資,則盈虧互見,要求全數返還恐有困難。這出發點先確立好,後續才有辦法依循不同模式處理。二、以上,謹供參考!
瀏覽:704
日期:102-07-13
一、這應該是你丈夫之前負債,債權人並已對你丈夫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或判決),因你丈夫過世後你即成為繼承人,你要概括繼承你丈夫的權利義務,所以你就變成債務人了。二、建議先去法院聲請「閱卷」,了解債權人的執行名義和執行金額等債權內容,再做判斷。三、以上,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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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16
一、有些重點你根本沒提到,所以會很難幫你判斷。例如,土地的登記狀態是怎樣,是已經分割了?還是仍保持公同共有狀態?亦即賣出去的那部分土地到底原來是登記在誰名下?已經過戶給買方了嗎?二、不動產的處分是需要所有權人的「印鑑證明」才能辦理登記的,所以如果你大伯非該部分土地之單獨所有權人,是無法將該土地過戶給買方的,除非他用違法的方式。三、就算你們手上沒有土地權狀,但你們還是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調各該土地之「土地謄本」和「異動索引」,這樣才有辦法知道各該土地之權利狀態及移轉過程,律師也才有辦法協助正確判斷。四、以上,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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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15
一、既然檢察官已經起訴了,客觀上的證據應該就不會很薄弱。二、請確認一下開庭傳票上是記載「準備程序」還是「審理」,傳喚的身分是寫「證人」還是「告訴人」,因為如果不是於審理期日以證人身分傳訊的話,本人是可以不去的,這部分可以委由律師代理出庭陳述,就可以避免你身分曝光的問題。三、既然已經起訴了,記得要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可以的話也記得一併嘗試聲請假扣押看看,以免被告脫產。四、時間緊迫的話,記得先提供「起訴書」給律師看,有經驗的律師看完起訴書應能進入狀況。五、以上,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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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