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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律師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74號
瀏覽人數:2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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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內湖區、新竹市、台中市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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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畢業, 清大科法所碩士畢業。
律師考試及格。
姜百珊律師提供全面化及精緻化的法律服務,平易近人,親切專業,為您的法務嚮導、提供客製化服務,實現行動商旅法律精神。
搜尋結果:共 4 頁,35 篇問答
  • 蓉蓉
  • 發問時間:106-11-21 10:44
  • 斷決親子關係,因為小孩都帶人來家裡要打人還拿刀要砍人,等……的很多問題
  • 阿雅
  • 發問時間:105-10-31 08:43
  • 各位律師們您好:我有朋友跟我借錢,而當初有寫一張本票,最後期限到了都沒有還的意願,我以簡訊及電話提醒告知卻置之不理,那可以怎麼解決是最好的呢? 另一點是他跟我借車,然後借走後就沒再騎回來還我了,但我擔心事後他騎車若不甚發生意外責任歸屬問題是我,所以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車子的名字是我的,而車子消失的無影無蹤,只擔心他發生事情是我要去承擔全部,所以想請問一下怎麼處理比較好? 麻煩律師們抽空為我解答,謝謝你們~~~
  • 琳琳
  • 發問時間:104-07-02 03:32
  •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先生在去年103/6月5日家暴我,那時我還懷孕,我有驗傷單,他職業是警察有時還處理民眾家暴案件,他在我懷孕不只打一次只是我驗傷只驗一次,現在孩子生了小孩快8個月大,我們爭吵不斷,我想離婚我要孩子監護權,想請問各位律師他警察職業每天工作12小時根本無法照顧孩子,他爸媽也幾乎每天吵架甚至打起來我有錄音檔,他爸媽都官司纏身,他媽前陣子還打傷雙和醫院護理師現在還在賠錢中,他爸前幾年過失傷害罪,他大哥竊盜罪,以上這樣法官會覺得他們適合有孩子監護權嗎?我先生雖然月收7萬但前幾年玩期貨現在負債累累還欠一堆卡費。 而我的部份是單親,家裡較窮住套房很擠前幾年領低收入戶現在沒有經濟不好,目前專心帶孩子沒工作,但我孩子從出生到現在我是最主要照顧者,我姐有官司前科,媽媽現與男友同居但都幫助過我照顧孩子,照顧孩子都是我們女方,而前個月我因為照顧孩子肚子餓,拿了我先生皮包的卡去超商刷幾樣吃的才幾百元,他卻說要拿這點告我讓我拿不到監護權還說要讓我被關…他邊說邊冷笑很恐怖 請問以上分析後誰比較有監護權? 我?的會被關然後沒有監護權嗎? 謝謝各位律師,我?的受狗這樣的恐怖情人了
  • 雨滴
  • 發問時間:104-06-20 21:27
  • 請問一下哦 我滿18但未滿20 我想搬出去自己住 目前是跟姑姑住 但監護人是阿嬤(沒住一起)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如果自己出去的話 他們去報警我會有什麼罪名嗎 那如果我是住朋友那合租 朋友也有連帶關係嗎 很急奉上五百點
  • Jrtzai
  • 發問時間:104-06-03 23:35
  • Hi,請問妨害自由的公訴罪,如恐嚇,在什麼階段需委任律師?
  • Rnee
  • 發問時間:104-06-02 08:50
  • 您好:我是辦信用卡的業務,公司之前有政策客戶辦卡ㄧ次兩張卡,所以我在辦卡當下會口頭告知客人會有兩卡並於名片註明再給客戶,也看客戶親簽,但申請書上辦卡的勾是我勾的,客戶事後表明名片不見也從無告知他,要賠償不然就上法院告,請問我該怎麼做?
  • Jayvyn
  • 發問時間:104-06-01 16:05
  • 您好:請問自立遺囑,有關配偶特留分,在法院公證時,如配偶同意放棄特留分,其遺囑內容是否能成立?
  • Lindsay
  • 發問時間:104-05-29 23:19
  • 本人於2013/7/22至2015/5/13任職於某健身中心,本人於2015/5/14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並於5/26繳回公司財產,但是於5/29遭公司口頭告知因為在職期間有違反公司規定,並且公司認為我涉及不法情事,因此公司將扣住我2015/4/1~2015/5/13之業績獎金做為賠償,本人2015/4/1~2015/5/13之業績有達成公司所訂定之業績目標,4月份的業績獎金為新台幣$129,000元,2015/5/1~2015/5/14的業績獎金為新台幣$17,400元,2015/5/1~2015/5/13的基本底薪為新台幣$8,800元,以上共計新台幣$155,200元,本人主張公司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6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9條,即日給付本人上述薪資共計新台幣$155,200元,並給付入職時所預扣制服費用(因制服已返還給公司)。請問這樣主張是合理的嗎?
  • 姜律師
  • 回覆時間:104-05-31 21:24
  • Dear Lindsay, 公司以你涉有不法情事為由扣住您業績獎金不發,若其所憑理由並無根據,且與事實不符時,您仍然有請求原業績獎金之權利。由於15萬的業績獎金不是小數字,公司扣住不發可能已構成業務侵占,您可以檢具相關事實提起告訴。
  • 圈圈
  • 發問時間:104-05-25 00:40
  • 您好.想請教姜律師 父母離婚,我自小跟著媽媽由母親扶養長大.多年都未與父親有所聯繫.最近一次是奶奶過世也是由媽媽出面要我參加喪禮我才去的.但前陣子父親中風雖然他現在並未向法院申請相關扶養的義務.但我想過陣子他勢必是會. 我想問因為這些年來他並未做到為人父親應盡的義務我並不認同我有義務或有責任要扶養他(一個月薪水2萬多的我也根本無能為力養他) 請問關於這我應該怎麼做?有什麼方法或能申請不必扶養他的嗎? 謝謝!
  • Dennis
  • 發問時間:104-05-15 11:55
  • 美麗的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我已經有個強制執行在去年順利執行對方薪水,但先前是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才能知道他上班公司及財產,到去年11月他突然離職扣不到他薪水,但現在我已經知道對方公司,我還需要等到報稅完在去查對方財產跟公司才能繼續強制執行或是我能對對方公司直接強制執行他的薪水呢?如果不用去國稅局在查他的財產我還有何方法?
  • 姜律師
  • 回覆時間:104-05-27 23:08
  • Dear Dennis, 您還是必須要再做一次聲請強制執行的程序始可拿到裁定後,去國稅局查他的扣繳資料,以執行他的薪資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