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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YCL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11-11 | 最近登入:112-04-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0 篇文章
連假帶小朋友至星級飯店遊玩 七歲小孩在玩彈跳床時,被陌生不知名孩童踩踏 直接雙腳踩到臉部,現場造成滿口鮮血、三顆門牙斷裂、嘴唇撕裂傷!(乳牙) 當下飯店人員並無協助緊急措施 連報警都是自行報警,現場其他家長教導如何急救 並由我們家長請求現場工作人員拿冰塊。 因連假期間,急診無牙科、門診休息! 飯店人員並無支援,任由我們外地來的旅客自行聯繫就醫! 在此期間,只有接到飯店高層稍微問過小孩狀況後 關心我們行程時間,預計什麼時候可以退房。 後續待做完筆錄,回房間稍微整理後 到大廳詢問遊樂場監視器 發現只有出入口,並未有事發當下影片。 目前想詢問的如下: 1.我們報警後,警察只有提及未成年兒少法 只能通知家長與學校?提告是否會直接對 對方監護人追究責任呢? 2.警察有詢問是否提告,原先想保留法律訴訟權益 但從事發到派出所,對方父母的態度惡劣,覺得提告。 因為我們是外地去遊玩,後續提告是否會發至我們戶籍地 還是我們後續得持續到案發地往返?還是須配合對方?(因我們也不清楚對方在哪) 3.飯店處理疏失,與我們小朋友確實有遵照 遊樂場地年齡限制與人數限制,但因場地人員管理導致踩踏意外 飯店是否有責任?是需另行通知消基會?還是須一併提告? 畢竟是星級飯店,主打親子,在連假卻發生這樣的狀況 發生狀況後至今,飯店聯繫只說待連假後會再與我們聯繫。 小朋友連兩天都做惡夢, 甚至弟弟因為看到哥哥滿嘴血的狀況! 睡覺一半會哭醒說哥哥痛痛 哥哥受傷了。 吃飯疼痛,只能暫吃流質的,還只能待有門診時,盡快安排牙科與心理協助。 對於對方完全不聞不問無所謂的態度,飯店無派人協助也無緊急醫療處理, 想了解我們的權益與後續該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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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5-01
近期,先生不小心因遙控器故障擦撞到柵欄。 經查看柵欄桿表面輕微擦傷,但仍能正常啟用狀況。 當時事故發生,已主動至管理室留下資料,並拍攝狀況。亦同步告知後續願意處理。 隔天收到通知,廠商告知如果沒有修理,一兩個月後柵欄「可能」會壞掉! 觀察至九月中皆是正常升降並持續使用狀態,加上廠商的報價單快高逾一倍,覺得不合理,需討論狀況!結果,廠商與管委會 尚未溝通與通知的情況,直接修理,並開立收據通知住戶付費,想詢問此等狀況,應當如何處理呢? 1.未經通知,直接修繕請款。流程是否合理? 2.如正常開關正常,柵欄輕微擦傷未有斷掉情況,直接換掉。 是否我們能與管委會提出異議,請調監視器? 3..社區已20幾年,柵欄使用是否可有折舊討論空間? 4.高於市價近一倍,報價單以工錢帶過,未與我們討論,我們是否就只能妥協?又應該如何自保? 以上幾點疑惑,麻煩律師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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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09-17
您好 近期至月子中心擬定簽約,對於其中一條條例有所疑慮。 「如入住日無原先房型,升級不加價、降價退差額,但若無房型,需至原醫院或家中等待,不便之處,盡請見諒。」 查詢了衛生署與市政府契約範本為-預產期前後三週得以隨時彈性入住。但在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並未列入。想詢問律師的看法,是否可請月子中心加註亦或者該如何自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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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10-20
您好 目前擔任專案經理一職,預產期於明年初。公司在得知我懷孕後,除原先負責的專案外,先是額外將他人負責專案轉交給我,在近期又在將其他部門與總公司、廠商三方合作的工作內容,移交給我。 因原先負責之專案,偶爾就需加班1-2小時,大活動時甚至需加班至晚上10-11點,現正因公司政策移交工作至我這,需直接對接近20個廠商,時常在下班或休假仍需接收廠商資訊與聯繫,增加Loading。對此也未因此調整薪資,與老闆反應兩次,loading負荷過重,但仍無調整,採取延宕不處理的狀況。 這狀況導致近期壓力大,凌晨常會驚醒、無法入眠。 想詢問律師們的專業意見與看法,以利後續與公司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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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10-20
律師您好 目前我任職於餐飲集團為行銷經理一職, 在七月也任滿一年, 在五月至今皆有與公司提離職 在七月底公司讓我以留職半薪留停一個月, 但也在當中發現公司侵害我權利想請教該如何處理? 1.留停予諾期間給半薪 目前改成恢復原職上班後才決定是否提撥。 2.高薪低報-將薪水拆成2.2萬固定底薪其餘拆成項目浮動獎金,但薪資單上註明每個月薪水為四萬五。 3.因雇主提撥的6%勞退,要求員工簽勞退契約改為員工內扣6%勞退,卻未將勞退撥入勞退戶頭已有10個月。 4.遲到不計薪,在勞動契約寫出遲到一分鐘扣10元,並口頭告知十五分鐘後請假。試用期教育訓練時,告知有15分鐘額度彈性上班,等到領薪資才知道是一個月合計,反應後曾改為每天有30分鐘彈性不扣薪,後又取消政策。經查詢遲到應不計薪,這是否可以與公司爭取將多扣的薪資退回。 5.在過程中因公司更動上班地點導致路程從15分到四十幾分無津貼也無協議,也因家庭照護因素勢必會遲到,每個月扣四五千,影響生計才與公司協調離職 目前加上在這兩個禮拜發現勞退等事宜˙,已無心回去上班,是否可以在留停期間,申請終止契約並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也擔心與公司爭取自己喔的薪水,會被老闆與會計當面辱罵與刁難(已看過至少五人離職被刁難),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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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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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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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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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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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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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