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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柵欄糾紛

  • Y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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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9-17 19:57 
  • 文章人氣:327
  • 個人積分:32
  • 近期,先生不小心因遙控器故障擦撞到柵欄。 經查看柵欄桿表面輕微擦傷,但仍能正常啟用狀況。 當時事故發生,已主動至管理室留下資料,並拍攝狀況。亦同步告知後續願意處理。 隔天收到通知,廠商告知如果沒有修理,一兩個月後柵欄「可能」會壞掉! 觀察至九月中皆是正常升降並持續使用狀態,加上廠商的報價單快高逾一倍,覺得不合理,需討論狀況!結果,廠商與管委會 尚未溝通與通知的情況,直接修理,並開立收據通知住戶付費,想詢問此等狀況,應當如何處理呢? 1.未經通知,直接修繕請款。流程是否合理? 2.如正常開關正常,柵欄輕微擦傷未有斷掉情況,直接換掉。 是否我們能與管委會提出異議,請調監視器? 3..社區已20幾年,柵欄使用是否可有折舊討論空間? 4.高於市價近一倍,報價單以工錢帶過,未與我們討論,我們是否就只能妥協?又應該如何自保? 以上幾點疑惑,麻煩律師們解答。謝謝。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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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9-17 20:33 最後編輯日期:110-09-1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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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3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柵欄已經使用20餘年可以主張修繕費用要扣除折舊,且對方直接開價並向您們求償並不合理,您先生可以拒絕,並要求調閱監視器,檢視對方提出的報價單,可以逐一爭執材料費用與工錢的合理性。

    如果金額小(10萬以下),因為提告不符成本(耗時費力,至少半年以上),對方通常不會提告,

    建議可向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協商解決糾紛。

    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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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9-1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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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對方可以自行修繕後再向義務人請款,至於費用有無過高、需否折舊則由您這邊主張,倘雙方無法協調可另聲請調解,原則上是不能完全由您這邊全額賠付新品。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初步諮詢。

    …………………………………………………………….

    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臺北市104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Cell:0966465007

    Line ID:lawyerc

    FB搜尋 @achieveyourgoal919 (五名律師隨時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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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9-1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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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惟社區鄰居間,建議不要太計較。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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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9-18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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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第 213 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是本件可以主張回復原狀並可一併主張折舊,可以向請管委會調解,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