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工作量加重
- Sil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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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0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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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目前擔任專案經理一職,預產期於明年初。公司在得知我懷孕後,除原先負責的專案外,先是額外將他人負責專案轉交給我,在近期又在將其他部門與總公司、廠商三方合作的工作內容,移交給我。 因原先負責之專案,偶爾就需加班1-2小時,大活動時甚至需加班至晚上10-11點,現正因公司政策移交工作至我這,需直接對接近20個廠商,時常在下班或休假仍需接收廠商資訊與聯繫,增加Loading。對此也未因此調整薪資,與老闆反應兩次,loading負荷過重,但仍無調整,採取延宕不處理的狀況。 這狀況導致近期壓力大,凌晨常會驚醒、無法入眠。 想詢問律師們的專業意見與看法,以利後續與公司協商。
- 李詩皓律師 (力禾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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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0 12:48 最後編輯日期:109-10-20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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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勞基法49條規定,懷孕女性勞工不得於夜間(22:00~06:00)工作,加班或值夜班都是如此。
根據勞基法第51條,如果勞工於懷孕期間主動申請轉調比較輕易的工作,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下班因公使用通訊軟體及電話都算是加班,您可求償加班費,建議您可向勞工局申訴,若勞工局調解無果再選擇訴訟求償。
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來電,我們團隊提供基本免費法律諮詢,力禾法律 (02)2755-1003#22 或 LineID:boycoco211。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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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0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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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向勞工局申訴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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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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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公司反應,若協調無結果,再考慮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若調解再無結果,再考慮是否提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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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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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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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勞動基準法第10-1敖: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第51條: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是本件雇主可能會有違反上開法文之規定,您可以向在地勞工局申訴並請求調解,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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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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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按勞基法,您的情況可以申請改調較為輕易之工作,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此有勞基法51條可資參照。
詳情如方便可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討論,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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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粉絲專業: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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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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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蒐集相關事證,並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調解,而資方可能有違反勞工法令之情事,您也可以主張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給付資遣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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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10-2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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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懷孕可以要求減少工作量,並且可以拒絕夜間上班。
2、延長工時的部分可以請求加班費。
3、如果因為懷孕給差別待遇,另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司會有罰鍰,您也可以求償。
----並且可以要求資遣、資遣費、非意願離職證明等。
如入住日無原先房型,升級不加價、降價退差額,但若無房型,需至原醫院或家中等待,不便之處,盡請見諒。---本條款沒有違法,如果不同意,建議變更內容或是找別的月子中心。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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