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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1 | 最近登入:104-09-03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本人前份工作約10年因違反公司規定(涉及業務侵占)而自動離職,本不想再跟公司有所牽扯,但卻於遞出離職單後接到總公司長官的關切電話,讓我瞭解是部門主管不想留我,而捏造說是總公司要我離職而填寫了離職單。 此部份如果小弟我對前公司提出勞資申訴,追討勞保未確實投保的差額及超時工作加班費未核發部份,我是否有勝算? 如果我對前公司提告,那我所違反公司規定部分是否也將被重新檢討,我在離職時已將不法得利款項返環並填寫自白書,違反規定部分未被公司記過懲處,如真的對簿公堂我是否有勝算還是就此作罷,請律師大人給予指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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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09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若您涉有業務侵占,公司可依法刑事提告並要求民事賠償,雖然您已經和公 ... (恕刪) 律師大人您好:如你所言,我當初所誤之金額約幾仟元,如公司提告民事賠償,將會依何種標準判賠,那我本身是否會有案底存在的問題? 懇請您幫忙小弟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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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09
本人於保全業擔任管理幕僚工作,需經手每月員工出勤時數給予人事部核發薪資,因於九月份當時個人財務發生狀況,卻利用職務之便擅自修改同仁出勤時數,取得數仟元之加班費用,過了二個多月後,總公司接獲同仁申訴短少加班費用而進行追查,此事件才東窗事發;但當時我也跟公司坦白,且簽下自白書及將當時的款項歸還公司在轉交給當事人,但是當時主管跟我說事情會幫我處理,希望我再好好工作不要再犯即可,當時也未對我進行懲處,但是過了一個多月,才又跟我說總公司對我犯的事無法諒解,要我自己離職;我也自覺理虧就簽立離職單呈出,但是我在簽了離職單後卻收到總公司的主管跟我聯絡,說我的事件懲處即可?何要離職呢?我說我的主管告知是總公司的決定,但是總公司的主管卻跟我說,當天會議有討論此事但並沒說要我離職只須懲處,須由部門主管承擔責任; 對此事件我才清楚知道我被矇騙了,因我在這家公司也快10年,且部門主管跟我說離職的時間已接近農曆過年時間,這時段非常難找工作,我也空閒了快ㄧ個月,對於部門主管用這種矇騙的方式讓我寫了離職單,這部份我能至勞工局申訴嗎?另對於勞保投保未依全額投保(投保20100,實際每月3萬7的薪資)及加班費未實際核發(稱責任制,每日都有打卡)等部份可以追逤嗎?如果我進行申訴的話,總公司對我當初所犯之事會提告嗎(業務侵占)?畢竟在年節之前辭了工作,家人必定追問其原因,但是我又不敢直接跟家人說我違反規定,致使有了把柄於他人之手,或許這只是部門辭退我的一個理由吧,可以省了年終及紅利部份,在此懇請律師大人給點指導,我是否該聽從家人的意見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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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07
本人擔任公司區域主管,需結算每月同仁所出勤的時數,在交由人事部進行薪資核算,期間發現有些時數是空閒出來,但是可以利用人頭將時數掛名取得薪資,得利部份約數仟元,過程中因與同事發生不愉快而遭到不明人士申訴,公司開始調查而進行約談,約談中我坦白並填寫自白書及歸還款項,當時未對我進行懲處,事情已經過約二個月,本人也已離職,這樣公司還可以對我進行提告嗎?  我這樣是觸犯了哪些條例,可否請律師大人給予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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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