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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可以針對民事提告嗎

  • lovely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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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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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因為4月18的時候,老公騎摩托車載我,在汐止河堤道與一台貨車會車,對方載鋼架,撞到限高架掉下來砸到老公的左手,造成小指頭與手掌連結處骨折,以及手肘外傷、胸口挫傷

    我們預計4/23要去日本自助,18號那天是去採買日本行要用的東西。

    日本行相關的機票等全數臨時取消,當然被收取了6000多的手續費。

    車禍後一周我們都恢復上班。

    老公因為手指植入鋼釘,我們住汐止,且他是在內湖堤頂大道那邊上班、心裡又有點陰影;無法在上班時間搭擁擠的公車或捷運,沒有直達的公車到達公司,所以近一個月時間搭乘計程車上下班。

    將近3個月了,目前都還持續復健當中

    除了計程車券沒有每趟全部都要到、復健還無法預估次數之外

    其餘因車禍而產生的費用都有收據。

    我老公是做行銷工作的,加上因手受傷而無法雙手打電腦做文書作業,然後疼痛造成精神上的耗損;

    除了實支實付的單據,原本也有預估精神賠償

    總共14萬

    6月中時開過一次調解會,

    開車的是一位20出頭的小弟,後來知道他僅持有一般車駕照,卻被老闆指使開貨車保險公司因為他等同無照,所以不幫理賠

    老闆開調解會的時候不看單據,僅說最大誠意就是支付一萬五給我們。

    叫我們去提告他員工。

    他說反正易科罰金也不過罰幾千,違規的錢也繳了

    到時候我們連一萬五都拿不到!

    請問除了刑事過失傷害罪,還可以順帶提告民事賠償

    謝謝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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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6 11:14 最後編輯日期:104-07-1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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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先提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後,再於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肇事者及公司連帶賠償您所受損害,除了可節省裁判費外,也不用怕肇事者本身無資力賠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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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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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1、依您陳述之事實,當然可以於告訴刑事過失傷害後,於檢察官起訴後,立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如此可省下裁判費,亦可避免糾紛處理曠日費時而仍拿不到該有的賠償

    2、民事上依民法第184條和188條之規定,您可主張駕駛與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範圍包含醫藥費、就醫車資、工作損失、旅費損害、精神慰撫金等,皆可向駕駛與公司求償,惟確切賠償金額仍由法院審酌之。

    3、另依目前實務見解,雇傭關係係實質認定,而不以是否有簽勞動契約或勞健保而認定之,故只要本件有實質雇傭關係,公司即難以脫免民事責任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 lovely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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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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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熱心的林律師、曾律師、王律師迅速回覆~~!!真的非常感謝~

    已有取得初步判定表,對方100%肇責~

    且不知道是否因為規避責任,之前開調解會時

    對方老闆說肇事員工已經不是他的員工了

    但我有詢問老闆,那4/18那天,員工是否為他的員工且幫他工作~

    老闆說是

    這部分有錄音存證。

    昨天打給那位員工,他也說他離職了~

    只是很擔心老闆這麼有把握而且態度極差,是因為他想規避所以把員工辭掉

    我們就無法連帶公司一起求償了。

    再次感謝律師們的熱心回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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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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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旅費損失的話有判決認定不能請求,理由是認為這部分沒有因果關係。

    二、可以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如果是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要檢察官起訴後才能提。如果對方有雇主的話也可以請求雇主連帶賠償,這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

    五、如果對司機和解的時候沒有免除老板的責任的話要寫清楚,不然依終局負責人理論你跟司機和解可能後續就不能跟老板請求了,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六、如果是談調解的話建議把保險公司也拉進來一起談。

    七、有的人會脫產,如果請求的金額稍大的話建議可以先辦假扣押再做起訴,這個部分有擔保金的問題,是否要辦假扣押請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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