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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現況說明書相關問題?

  • 原味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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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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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買屋時,賣家出示之現況說明書上載明事項有二,

    1. 未占用鄰地或界址糾紛或損鄰情況

    2. 未被建管單位列為危險建築或曾發生火災及其他天然災害及其修補情形

    當時簽約後,目前未過戶30%金額以匯至第三信託~

    最近帶裝潢房子時,鄰居說該屋占用到共同壁部分,要跟新屋主求償,另外有提到該樓是違建(原本為1,2F, 後來增建3,4F),有被拆除的可能。

    後經仲介詢問屋主,屋主說共同壁部分,之前鄰居有跟他提過,但由於未住那裏,所以一直沒處理,因為賣屋給我,所以她說有誠意處理這個問題。

    另外違建拆除部分,他說前一陣子有收到市府違建拆除通知,但他事後有詢問其他鄰居,也有收到類似的公文,故他不以為意,所以現況說明書上未載明。

    請問我是買家,目前聽到這兩項與現況說明書上不相符,能否解除契約並索合理賠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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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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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與您協調處理,關於解約之部分,因非房屋結構安全重大瑕疵,無法求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建議以協調處理解決似為較佳,若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對您最有利,且所花費之訴訟時間費用成本,亦不一定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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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1 16:30 最後編輯日期:104-11-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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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與您協調處理,關於解約之部分,因非房屋結構安全重大瑕疵,無法請求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建議以協調處理解決似為較佳,若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對您最有利,且所花費之訴訟時間費用成本,亦不一定划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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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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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1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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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以協商為主,並將雙方協商結論增訂於契約內,以利將來主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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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1-2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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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方開立的說明書可以認為是對方對你房屋現況的保證品質,既然房屋現在出現了瑕疵,可以請求減少價金或依民法第360條及民法不完全給付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請對方出面協商賠償事宜。如有需要協助歡迎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