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合理扣除押金
- Beryl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8 00:35
- 文章人氣:778
- 個人積分:2
-
我覺得價格超出預算就詢問房東是否可以NT5000租給我
房東答應但是她怕我跟其她房客透露房東有優惠我房租,所以她有在租賃契約書註明,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
在承租的期間裡
房東未經過我們的同意私自開房門給不認識的人看,總共兩次
第一次發現我就在群組詢問她
她回答我們不續租了所以她才開房門給別人看
第二次我在家,所以她開另外兩個房客的房間讓別人看
事後才在群組通知另外兩個房客
之後
我於今年5/13跟房東點交退租
她故意刁難我
說書桌有小刮傷毀損,椅子有小污點,床的車縫線斷裂有污點她都不接受她要我賠償新的給她不然她就要從押金扣除當初買那些家具的金額
(家具都是非蓄意破壞的是長時間使用磨損的)
她還說運費跟組裝費沒有跟我收對我很仁慈了
我當時被她刁難也不知道如何回應
所以她說要扣除押金我就讓她扣,總共扣除NT7690
一萬五千元的押金就這樣被她扣了一半
事後回家跟家裡的長輩朋友提起
長輩朋友說我被欺負了
怎麼這麼笨.....
後來5/15回到台中翻閱當時的租賃契約書裡內容房東並沒有特別註明家具如有小毀損就要房客賠償新的或是押金抵扣
房東就把我退出群組
然後跟另外兩個房客說我違反"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這條規定
但是我上傳照片時間是已經不在承租期間裡了這樣她也可以要求把優惠我的房租補還給她嗎?
重點是
她的作法及說法實在是...
之後她LINE也封鎖我
我傳簡訊給她她也不回
我已經申請調解了
不知道我這些押金是否拿的回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8 18:24
- 文章人氣:227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出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承租人房間,會構成侵入住居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要看租賃契約如何約定,若係物品自然耗損,此部分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但若係有汙點之狀況未回復原狀,出租人還是有權利可以主張,但僅能請求清潔費用。 "如果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就必須把優惠500元的房租補回。"若有違反會構成違約,出租人可以依約定主張違約金。 既然已聲請調解,就看調解是否能夠成立,若無法成立,則要提出訴訟請求返還租金。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