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借朋友錢是用我貸款的41萬。另還有另外的49萬。因為對方家庭因素和他也欠別人急需用錢。所以我貸款是用匯的會給他。另外的是沒有借據的情況下借他的。現在他又搬家了。工作不穩定。我友說他每ㄍ月匯一兩千給我。他也說好。可是到目前為止他也沒辦法還更別說是一百了。電話還是連絡的到他。萬一他跑了要不到。該怎麼辦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進行一些證據之收集,如請對方簽立借據、和解書,或是請對方回應本件事情,以作後續可以需要訴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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