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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非自願離職證明不給資遣費

  • 阿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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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03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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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調解結束了!老闆只肯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部分說沒錢!所以不給~

     非自願性離職是開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四款~

     明天要接這第二次調解~目前老闆他個人早因前一年發生工安意外~早脫產了~除了公司

     還有工程款還未向國家申請!可是老闆堅持他做這一案賠錢!所以沒錢給資遣費~怎麼辦?

     我該朝哪個方向去做處理!告上法院又麻煩~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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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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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調解不成立之後就只能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2、倘若您的資力符合規定,可以向勞工局申請律師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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