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請問是否能在原告處開庭
- Chianch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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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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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近遇到一件很惡劣的事情,本來就有在代購服務,這幾年來也認識了不少網路上因為代購而結交的沒見面過的好友客戶。偶爾也會幫他們先墊付貨款給店家之類的。
最近遇到的是,一如往常朋友從通訊軟體請我在先後兩天轉了約莫台幣6~7000塊先轉付給大陸的人(通訊軟體的的語氣態度跟他之前非常相像完全無異),說再轉給我,後來卻沒有轉,等到我對帳的時候發現他還沒入帳,便從通訊軟體提醒他(未讀未回),也傳簡訊給他問他在哪(他說在國外,便請他回國聯繫,他也回好),之後通訊軟體有傳貼圖,我再回覆就全都未讀未回了
後來一直打他手機及傳簡訊數十通都不接不回,然後某天傳了一封,他的通訊軟體跟電話號碼不在同一支手機上,有安裝通訊軟體的那個手機遺失了(他還說他的通訊軟體是專門業務在用),所以所有的交易都不是他,但他不說明遺失日期也不解釋,對我的訊息幾乎是採取不理睬的態度,連我說要去提告,他也說那你去提告反正遺失資料我都備齊(不知有預謀或其真假),還說到時他會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幾條以原告就被告然後要我舟車勞頓去開庭。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1.贏面:我當然知道如果證據足夠我肯定贏,他肯定要坐牢。萬一他非常狡猾我該怎麼辦。
2.以原就被: 這點是否能按鈴申告時直接跟書記官說明是否能在原告開庭呢>
謝謝您耐心閱讀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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