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糾紛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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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2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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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必須要有法定離婚事由,如他方外遇、家庭暴力,或是其他可歸責於對方的事由。
3、反之,我方可以以您的姊夫外遇為由訴請離婚,不過必須於知悉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或是離婚訴訟。
4、至於傷害的部份,已經涉犯傷害罪,最重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5、有鑒於同時涉及通姦、傷害、離婚訴訟及子女監護權等爭議,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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