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照駕駛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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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03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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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21條規定,無照駕駛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以機車為例,在期限內繳納是6000元,如果超過30天未繳納,是6600元,如果超過60天就是9000元。
2. 此外,因為未成年,無照駕駛違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此您與父母必須要去監理站上課,若不依規定執行,另要付罰款1800元,且超過半年以上不去,父母會被吊扣駕照。
3. 此外, 如果罰鍰不繳納者,是可以移送強制執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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