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強佔遺產出租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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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02 16:32 最後編輯日期:106-05-0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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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繼承發生後遺產會變成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而出租屬於公同共有物之管理,必須依照民法第828條第2項、第820條規定,以多數決之方式辦理,若未經多數決方式而擅自占有共有物並排除其他繼承人對於共有物之管理使用權利,會構成竊佔罪。親屬間竊佔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犯人時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以請求大哥將房地返還給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若無法協議分割遺產,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妥善處理遺產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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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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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0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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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裁判分割遺產,並且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這段期間擅自收取的租金。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當面諮詢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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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02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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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遺產還沒分割,則該房屋仍屬公同共有,大哥會有竊占及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但追根究柢要徹底解決還是要協議分割,或訴請法院請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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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律師事務所:0911-101-770(LINE同)、shangj.wang@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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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0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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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應提起分割訴訟,以解決此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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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5-0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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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發存證信函,請大哥分配租金,若大哥置之不理,可在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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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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