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繼承
- 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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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7-1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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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動產繼承的問題…有些地方不是很清楚…希望有好心的律師可以幫忙解答…
※家父今年六月初過世,我知道我是共同持有繼承人,問題如下:
1、要辦理房屋繼承是要直接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就好了嗎?
2、有沒有時間限制呢?
3、繼承人有3人(繼母和我以及我弟),要一同去辦理?還是個別辦理就好?
5、房子目前還有貸款,我現在就要開始繳貸款?還是辦理完繼承才繳?
6、就銀行貸款部份(房子是家父及我繼母各持一半),我需要全部繳完嗎?還是只要繳所繼承的那部份就好?
7、我繼母他不願繳房貸又不想分割所有權,執意想讓房子給銀行拍賣換現金,我該怎麼阻止她?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了…謝謝!
- 陳明彥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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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Run 的發言內容:
Dear Run:
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A:您說的是建物繼承登記,至當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即可(但須注意須先申報遺產稅取得繳納或免納證明)
2、有沒有時間限制呢?A:僅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有權利失效的除斥期間,我國目前除保證債務外仍然採當然繼承主義,因此沒有你說的時間限制的問題.
3、繼承人有3人(繼母和我以及我弟),要一同去辦理?還是個別辦理就好?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不能會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
5、房子目前還有貸款,我現在就要開始繳貸款?還是辦理完繼承才繳?通常房屋會作為貸款之擔保(即有抵押權之登記),為免銀行因貸款未繳而實行抵押權,建議先維持正常繳息.
6、就銀行貸款部份(房子是家父及我繼母各持一半),我需要全部繳完嗎?還是只要繳所繼承的那部份就好?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之債務,負連帶責任.因此被繼承人對銀行所負之債務,繼承發生後全體繼承人皆為連帶債務人, 債權人得依民法第273條對於債務人中之1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給付.至於每個人分擔多少那是繼承人間的問題,不影響債權如何收取.
7、我繼母他不願繳房貸又不想分割所有權,執意想讓房子給銀行拍賣換現金,我該怎麼阻止她?
依民法第1164條,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因此您也可以單獨提出分割之請求,無須繼母之同意.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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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今年六月初過世,我知道我是共同持有繼承人,問題如下:
1、要辦理房屋繼承是要直接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就好了嗎?
2、有沒有時間限制呢?
3、繼承人有3人(繼母和我以及我弟),要一同去辦理?還是個別辦理就好?
5、房子目前還有貸款,我現在就要開始繳貸款?還是辦理完繼承才繳?
6、就銀行貸款部份(房子是家父及我繼母各持一半),我需要全部繳完嗎?還是只要繳所繼承的那部份就好?
7、我繼母他不願繳房貸又不想分割所有權,執意想讓房子給銀行拍賣換現金,我該怎麼阻止她?您好!
1. 應先申報遺產稅,再持完稅證明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
2. 申報遺產稅及繼承登記都應於六個月內辦理,否則會有罰鍰,若來不及辦理,可事先申請延長時間。
3. 申報遺產稅及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可由任一繼承人辦理。後續若要分割遺產,則需全體繼承人共同辦理。
5. 貸款應持續繳納,否則即屬違約。繳貸款的責任是全體繼承人,可以遺產來繳納。
6. 以貸款的債務人來認定,債務人是父親的部分,才是由繼承人負責繳納。
7. 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遺產,依法處理即可,若判決變價分割,也可主張優先購買權來保有房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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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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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答"
A:由於你們是繼承,所以要先完納稅捐後,本可以依法辦理繼承登記,當然如果你父親所遺留下來財產無超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是可以免稅的。所以你可以先去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就知道。完稅後,你可以先一個人去將財產辦理成為公同共有登記。
2、有沒有時間限制呢?A: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後,才不會被罰滯納金。
3、繼承人有3人(繼母和我以及我弟),要一同去辦理?還是個別辦理就好?如果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一個人單獨就可以。
5、房子目前還有貸款,我現在就要開始繳貸款?還是辦理完繼承才繳?房貨就是抵押權設定,是不管誰取得,只要有不繳納,就可以拍賣,所以先維持正常繳。
6、就銀行貸款部份(房子是家父及我繼母各持一半),我需要全部繳完嗎?還是只要繳所繼承的那部份就好?若想要先保護好房子,就先繳全部,將將再算就好
7、我繼母他不願繳房貸又不想分割所有權,執意想讓房子給銀行拍賣換現金,我該怎麼阻止她?登記為公同共有,如果要打破公同共有,可以透過協議分割,如果無法達成共識。可能就要提分割遺產訴訟。至於怎麼分割,法官可以決定,或許你可以要求法官將繼母的部分賣給你們,就可以保護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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