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不跟我出去或過夜!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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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7-0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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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您可以據兩造之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權利行使協議內容履行,惟須注意倘未成年子女不願跟您回去過夜,此部分倘監護權人並無妨礙您行使會面交往權時,您可能須探究為何未成年子女不願跟您回去?倘您使用強制力,此部分對未成年子女並不妥適,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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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7-08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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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可強行帶走小孩,但若小孩哭鬧遭對方錄音錄影,可能成為對方改定監護權之證據,建議您可循序漸進,可能對您較為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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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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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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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7-0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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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應該父母雙方共同協商討論如何達成目的
強制帶走子女非妥善做法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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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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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您不要對未成年子女行使強制力,可以透過溝通或詢問的方式瞭解未成年子女的想法,如果您有做出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的行為,可能使得您喪失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
趙友貿律師
學歷: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家事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新北市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 趙友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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