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詐欺成立而因受騙借款簽的本票是否會因此撤銷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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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1-04 14:43 最後編輯日期:108-01-0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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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地下錢莊行為人如果是詐欺罪之共同正犯、幫助犯等,被起訴並判決有罪確定,本票屬於詐欺所得,法院會依刑法第38條之1宣告沒收,但以實際發還被害人者,不會宣告沒收。另可依刑事訴訟法第473條規定,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聲請發還。
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並返還本票,但要提出證據證明有被詐欺之情形或以其他原因關係抗辯之。
依票據法地13條規定,除非持票人(第三人)為惡意,否則原因關係抗辯就會切斷,此時無法以你與地下錢莊之原因關係對抗持票人,惟第三人是否為惡意有所爭執,只能在訴訟中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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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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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1-0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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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主張沒有額外的四十萬債務.
至於對持該四十萬本票的執票人,除非他是惡意之外,否則不能以您與債權人的事由對抗,也就是說若執票人持本票向您請求四十萬,您無法以四十萬債務不存在而拒絕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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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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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1-0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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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並返還本票,但要提出證據證明有被詐欺之情形或以其他原因關係抗辯之。
二、如果無法證明,你可能就只能等持票人持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後,聲請強制執行時,你可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超過20萬及法定利率20%部分對方無請求權。
三、但如果背書轉讓給第三人後,你可能就無法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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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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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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