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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偽造文書嗎?

  • te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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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1-0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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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107.08.06被目前公司錄取,在107.11.05經單位內部考核並經我簽名確認後,人事室發文延長我試用期到108.02.05。

        直屬長官於107.11.26口頭告知單位因經費不足,要我在107.12.31離職。但後續公司人事室並無任何文書上的通知,我也繼續工作不在理會。

        在108.01.02 直屬長官和另外一位同事(帶我的前輩)突然跟我討論離職的事情,並拿出離職單,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同事就已經在上面填寫好我的相關資料,例如”申請人姓名”,等等。只差沒有寫上”離職原因”和最後的”申請人簽章”。在討論過程中,主管又擅自叫同事幫我勾選離職理由(另有規劃)。當下我不同意這樣的舉動,而且我並沒有要自請離職,於是我把那張離職單拿回來說要問家人意見。

     

        請問我可以告主管或者那位同事偽造文書嗎?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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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1-08 09:45 最後編輯日期:108-01-0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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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對方還沒有在簽名欄沒有擅自簽上你的名字前,都還不構成偽造文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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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1-0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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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黃念儂 (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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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1-0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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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22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408號
  • 您好,

    對方並沒有人在聲請人欄位簽章,所以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另依照勞動部見解試用期仍有勞基法的適用,雇主要解雇你必須要有法定解雇事由,且你可以依法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與資遣費。

    如果您跟雇主對於離職這件事情沒有共識,建議您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56-689213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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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1-0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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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現在的勞動法令早就沒有試用期,對於不合法解雇可以主張僱用關係繼續存在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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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1-08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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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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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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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1-09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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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關於偽造文書部分

    對方無簽名尚不構成

     

    二、關於你的權利部分

    你可以依法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與資遣費。或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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