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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是否會被告

  • 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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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11:20 
  • 文章人氣: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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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請問我4月21號開始受男友委託由他出資頂讓一間小火鍋店.他出資我出技術.因為當時帳目全部由我負責.也因為是男女朋友有些支出明細並沒有確定寫出.目前因為分手導致現在帳目上合對.帳目上沒辦法清楚.但4月21號至10月5號本人沒領任何薪水.現在他要控告我.請問律師我現在要怎麼辦.謝謝

  • 許家禎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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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11:44 最後編輯日期:108-10-0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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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侵占以及背信)的問題,對方可以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你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你應盡快就金流開支等等資料做出說明,請求對方撤告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民法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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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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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9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可能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此部分需注意如何就爭點釐清,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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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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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6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對方欲提告民事或刑事等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與專業律師邀約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https://who776.blogspot.com/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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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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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作帳是由您負責,當帳目有問題時您就會有法律責任。

     

    2、建議您與本所預約會面諮詢詳談,待了解案情細節後,可從客觀要件與主觀犯意上擬定完整答辯策略,就刑事部分爭取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則另依情況擬定答辯內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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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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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13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可能會告您侵占或背信罪

    所以建議來所詳述雙方所有往來過程與細節,

    以為您謀求完整的法律保護方法並避免被追訴,

    建議由專業律師協助您。

    謹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供您參考

    受讓人誣指侵占,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21

    被訴違反商業會計法,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22

    合夥人結算不清,被訴侵占,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36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roy8991(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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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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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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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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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823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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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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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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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67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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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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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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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07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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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這種糾紛結合到感情就比較複雜, 不管是財產之間如何區分的問題, 也一併要釐清有沒有涉及到贈與或者是好意幫忙等問題。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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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10-11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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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