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未成年犯罪 > 高中期間的霸凌

高中期間的霸凌

  • 嚕奶茶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8 12:49 
  • 文章人氣:216
  • 個人積分:2
  • 我在今年即將成為大一新生 高中的時候(2019)曾經在班上的群組裡被同學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網路霸凌公審 一直以為自己真的好了 但前陣子發現自己一點都沒有好 後來在朋友的協助下也證實當初的事情我是被誤會的 霸凌的人 始終沒有道歉 更考上了警專 我一直都很害怕 我朋友也建議我提告 我想問 民事或刑事上我可以提告嗎? 班上的同學、提供證據的朋友都願意替我做證人 我之前上網查 刑事好像已經不能提告了 謝謝 辛苦了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8 14:2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4688
  • 律師評價:183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已經超過,因此只能提出民事訴訟。
    您父母可以向該同學及其父母提出民事訴訟,主張您的人格權受侵害要求精神賠償與道歉等,但要注意時效是事發兩年內。

    如有其他疑問,或需要協助,可加請您父母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林詠善 (喬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8 14:2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712
  • 律師評價:207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139號
  • 你好,分開說,民事侵權行為的請求權時效是2年,所以你可能要確認時間點的問題。刑事的話可能會涉及強制罪、恐嚇罪、公然侮辱、誹謗罪等等,要看你的狀況跟提供的資料看。罪名不同,相關的時效也不一樣,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跟律師開會。

     

     

  • 歡迎來到我的粉專:喬治律師談法律https://www.facebook.com/georgelawyer0821/(也歡迎按讚、追蹤、分享哦) 如果有法律問題想諮詢,請透過粉專聯繫律師,謝謝!
  • 陳奕如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8 16:08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586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事件發生迄今若在兩年內尚可能以民事侵權方式向對方求償,請先確認手邊證據及證人所得證的事件時點。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8 23:32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184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9 16:22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302
  •  

    一、網路欺凌涉犯刑事(時效尚未消滅)及民事侵權責任,欺凌同學與其家長共同負侵權行為,連帶賠償責任(時效二年)
     二、諮詢:0911-368-561、04-2211-7000、公理律師事務所、全省

  • 魏克仁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9 20:2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4476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均尚需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19 23:48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184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6-21 09:44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848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您好,建議可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道歉等方式處理,尤其對方考上警專應更注意名譽;另可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若逾2年期限可能遭駁回,但提告仍係促進爭議處理的一種方式,可再為思量。

    謝政恩律師(James C.E. Hsieh) 政大風管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北市100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02號5樓 Tel:(02)23966080 Fax:(02)23966077 Cell:0919731236 Line ID:@036nxkvu(搜尋ID時,@也要填入) / 行動條碼:https://lin.ee/p50cG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