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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問題

  •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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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6 10:58 最後編輯日期:110-07-0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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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弟 想請問一下 本人透過友人介紹下 與友人合資一起蓋買直銷公司的產品 打算一起賣然而我跟合夥人個都有跟直銷公司簽屬契約 由於對方(直銷公司)有告知保密條款不可讓第三方人知道   想請問能否彼此的簽屬的合約讓合夥人知道 因我想跟合夥人在另簽屬另一份屬於我跟合夥人的合約 這樣是否有毀約的情形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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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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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口頭契約日後難以舉證,本件可能需審視您與直銷商兩造所簽訂之契約內容而論,因您並未說明,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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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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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5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是高律師,有擔任許多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並提供草擬合約或審閱合約等服務。

    因為您的問題涉及合約,建議加LINE ID:lightkao提供合約進一步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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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6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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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準備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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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