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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約妹詐騙

  •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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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8 18:13 
  • 文章人氣:5236
  • 個人積分:6
  • 我想請問,因為在IG上看到一堆網美之類的有PO限時動態只要私訊或是有在動態上回應的,就可以加入與對方約會的名單中,因為基於好奇心所以有回應,然後對方就有要求說要先加入一個Giant Win娛樂城儲值1000,然後說完成流程之後將會在約會當天將此保證金直接歸還,我也真的儲值後就有一位類似小助手的人員帶著我完成後續的操作,說這樣代言人才可以拿到她的代言費,當我跟著這個小助手完成後,對方就說還差最後一個步驟,隔一天的同一個時間請我再聯繫她,後來隔天當我聯繫時,小助手就說他們是帶著人員在娛樂城上利用程式漏洞來賺取利益,同時也解釋最後一個步驟看是我自己要出資3萬讓他們帶著操作,或是他們出資然後獲利全部歸他們,我選擇了後者,之後就要求需要我提供姓名和地址,我也給了駕照的翻拍,但遮住身分證字號,之後就出現另一個人員解釋再來要怎麼操作,然後怎麼將對方要出資的方式和我說明,後來的操作過程中,因操作的失誤所以第一筆就馬上失敗,然後對方就說這樣要賠償他們出資的金額加上系統的費用共6萬,然後因為對方有看到我的戶籍地址,也在對話裡面有說到"難道是要我帶人過去一趟"之類的內容,因為我並非住在戶籍地但擔心對方會真的找人去戶籍地威脅家中其他成員,所以當下就先答應賠一半並依照對方所說的儲值進那個娛樂城的帳號,另外一半則是近期要求要儲值進去,請問各大律師們,我需要趕緊去備案然後確保家中其他成員的安全,還是這種詐騙的也不敢真的會騷擾呢? 感謝大家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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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8 18:37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29674
  • 律師評價:1123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您可能已經遭到詐騙,建議應盡快報警處理,以保障自身財產與人身安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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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8 18:54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4930
  • 律師評價:51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直接報警,把金流和對話紀錄交給警方提詐欺告訴,並告知對方您並不住在戶籍地及已報警勿騷擾等,倘對方持續發訊息恐嚇,另可提出書狀補充之。

    …………………………………………………………….

    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臺北市104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Cell:0966465007

    Line ID:lawyerc

    FB搜尋 @achieveyourgoal919 (五名律師隨時回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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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8 20:42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57504
  • 律師評價:504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可能會有幫助詐欺或共同正犯及恐嚇罪嫌之適用,須注意就相關爭點予以釐清,您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並將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保存,待檢察官開庭時作為證據,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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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8 22:24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9662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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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8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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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7074
  • 律師評價:2111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是高律師,處理過跟您類似的案件。

    備案並無法律效力,因此備案不會保障您的人生安全也無實質幫助,對方的行為屬於常見的詐騙手段,您可以截圖後提出告訴。

    如果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或有其他疑問,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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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9 11:28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6
  • 您好,所以我現在第一件事情就先去警局做報案以及提出告訴嗎? 還是報案即可? 謝謝

  •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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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9 11:30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6
  • 回覆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 ... (恕刪)

    您好,請問我現在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去警局報案同時提告,或是報案即可呢,謝謝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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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9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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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您好,此為詐騙,建議盡速至警局提告詐欺,經起訴後得為民事求償。

    謝政恩律師(James C.E. Hsieh) 政大風管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北市100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02號5樓 Tel:(02)23966080 Fax:(02)23966077 Cell:0919731236 Line ID:@036nxkvu(搜尋ID時,@也要填入) / 行動條碼:https://lin.ee/p50cGMn
  • 廖淑華 (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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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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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 │ 律師證號:96臺檢證字第7300號
  •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法條有: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有需要,建議與律師諮詢討論。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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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1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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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384
  • 律師評價:51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該娛樂城網站之行為可能已涉嫌刑法上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以利提告;如有提出告訴,可待日後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您因本案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惟須注意應於您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2年內為之。

    詳情如方便可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討論,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加LINE洽詢。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

    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協會網址:http://www.help.org.tw/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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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