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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嘔吐在小黃司機車上

  • hsiu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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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3 13:32 最後編輯日期:110-11-1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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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問乘客嘔吐在小黃司機車上 算刑事案件的毀損嗎?因為報案的時候 警察說這不算刑事 而且不提供報案三聯單……沒有報案三聯單那我又該怎麼提告?

    因為乘客不願意清理也不願意負擔洗車費用 我該怎麼訴求?還嗆我 如果我告不成毀損 她要告我誣告……

    事後回想 如果我把乘客嘔吐物拿起來丟回乘客身上算把她的東西東西還給她嗎?還是……?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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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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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對方應該不是故意嘔吐在您車上,所以不構成毀損罪(毀損罪不處罰過失)

    如果堅持要提告,可委請律師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您的情況不會構成誣告罪,對方有權利提告,但不會成立。

    另外,您希望獲得賠償,則應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清潔費等

    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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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3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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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建議拍照存證後直接去洗車,再提民事訴訟求償洗車費用。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初步諮詢。

    …………………………………………………………….

    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臺北市104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Cell:096646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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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B搜尋 @achieveyourgoal919 (五名律師隨時回覆)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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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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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是刑事損毀罪嫌係告訴乃論之罪,在知悉犯罪嫌疑人時起6個月內同出告訴,且本罪係處罰故意犯,倘對方係過失,您只能依據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且本件應未達損壞或致令不堪使用之程度;再按實務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旨「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是倘告訴人告訴之內容係”憑空捏造”是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誣告罪嫌;是此部分須視告訴人所提告之內容是否有”憑空捏造”事實?若無憑空捏造事實,是無法成立誣告罪嫌,並非偵查機關不起訴即會有刑法誣告罪之適用,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舜暄 (黃舜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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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1-15 12:30 最後編輯日期:111-01-06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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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 刑法毀損罪只處罰故意而已,對方嘔吐於您車內,依常理應非故意,故頂多是民事賠償問題而已(侵權行為等)。

  • https://shuenlida.com/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