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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樓室外機安裝事宜

  •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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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9 11:57 
  • 文章人氣:2018
  • 個人積分:2
  • 各位先進好, 因所住大樓草約規範冷氣室外機放置不可以堆疊,但因未注意相關草約進行安裝完成,另所安裝區域為大樓規範之室外機安裝的平台區,請問管委會是否可以要求進行拆除,或依管委會自訂罰則進行懲處。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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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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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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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9 18:59 最後編輯日期:111-01-0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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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37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違反規約規定,管委會確實可以請求拆除。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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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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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6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12款: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
    十二、規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第6條: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36條: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是本件需釐清貴大廈規約有無規定?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教詳細建議,且管委會並無權制定罰款規約,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荔枝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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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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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5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如果規約有約定,管委會可以要求拆除並定罰則。

    建議可提供更完整的事實經過與規約內容,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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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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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規約有約定,則管委會有權執行規約所賦與之權力。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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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0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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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建議您先請管委會於處置前交付規約及區權人會議決議影本(管委會依法是不能拒絕的),再持以向律師討論。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進一步諮詢。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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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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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4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規約有相關約定,管委會就可以依照規約處理,包含拆除或是罰款。

    2、倘若認為規約違法,可以提起訴訟確認規約無效。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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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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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管委會可要求違反規定之住戶拆除室外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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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11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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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8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586
    •  

      1、如果規約有相關約定,管委會就可以依照規約處理,包含拆除或是罰款。

      2、但你可以請管委會提示管約,並且陳述你安裝室外機是屬正常日常生活安排,置放的地方也無妨害公共安全,是否可以通融。

    • 恪明法律事務所 陳玉庭律師

      電話:09063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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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玉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