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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上班遇到車子被砸車.

  • 蕭中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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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1 23:54 
  • 文章人氣:99
  • 個人積分:2
  • 2025/8/8(五)早上上班前,發現我的車輛,前擋風玻璃與兩側後照鏡被人砸毀。
    我沒有債務糾紛、感情糾葛或其他糾紛背景。

    當天早上立即報警,警方到場後協助調閱附近商家監視器,並帶我到三分局做筆錄。警方表示已鎖定嫌疑人,但對方尚未到案說明。

    當天請拖車送車到車廠維修,車廠估修金額為 NT$51,000。保險公司確認我的乙式車體損失險不理賠人為破壞。

    2025/8/10(週日),我打電話詢問警方是否拍到影像,警方回覆有拍到事發當下的畫面,並已留存檔案。


    [目前狀況]

    • 車輛正在維修中,暫時無法使用。

    • 警方偵辦中,嫌疑人尚未到案說明。

    • 保險不賠,需自行向加害人求償。

    • 擔心警方保存的影像在案件期間被刪除或遺失。


    [想請教的法律問題]

    1. 在修車期間產生的計程車費用、租車費用、其他交通及生活相關開銷,是否可以在法庭上請求加害人賠償?

    2. 如果抓到嫌疑人,但對方聲稱有精神疾病或無力賠償,該如何處理?是否有其他方式確保賠償落實?

    3. 警方已確認有影像檔案,是否需要提出「保全證據申請」,才能確保影像不會在訴訟前被刪除?

    4. 我已在報案時表示要提告「損毀罪」,警方的後續程序會是什麼?我是否需要主動追蹤辦案進度?


    [補充說明]

    • 我有修車估價單、報案三聯單,以及部分交通開銷收據。

    • 目前正持續蒐集所有相關證據。

    • 希望能得到律師或有經驗者的建議,讓我知道如何保全證據、爭取賠償,以及在刑事與民事程序上應注意的重點。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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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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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480
  • 律師評價:24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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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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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2 11:40 最後編輯日期:114-08-12 11:4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6820
  • 律師評價:206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不少跟您類似的案件

    1. 在修車期間產生的費用,必須與車輛遭毀損導致產生該費用有因果關係,就可以跟加害人求償。

    2. 有精神疾病大部分都無法免除賠償責任,也很少有人會因為賠償修車費而脫產。如果擔心脫產,可以聲請假扣押

    3. 除非人為失誤,否則影像不會在訴訟前被刪除。

    4. 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幫您追蹤進度,協助您求償

    5. 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居住縣市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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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2 18:21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5206
  • 律師評價:498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57條: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是刑事損毀罪嫌係告訴乃論之罪,在知悉犯罪嫌疑人時起6個月內同出告訴,且本罪係處罰故意犯,倘對方係過失,您只能依據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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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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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056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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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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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2-774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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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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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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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87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1.您可以將因車損所衍生出來的損失和開銷,一併向民事法院對對方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或是之後走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程序。

    2.取得民事勝訴判決後,可以對他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若符合假扣押要件,也可以聲請假扣押。

    3.原則上警察局的證據影像是不會隨便被刪除的,但您若真的擔心的話,因這涉及律師實務面的處理事項,建議可以委任專業的律師尋求幫助。

    4.警察局會把您的案件送到地檢署去偵辦,您可以先等等看是否有收到警察局或是地檢署的公文,若一兩個月都沒有收到的話,可再聯繫您報案的警察局詢問案件狀況。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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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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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修車期間產生的計程車費用、租車費用、其他交通及生活相關開銷,是否可以在法庭上請求加害人賠償?---如果是必要支出,可以一併請求。

     

    2、如果抓到嫌疑人,但對方聲稱有精神疾病或無力賠償,該如何處理?是否有其他方式確保賠償落實?---如果有監護人,可以向監護人求償。

     

    3、警方已確認有影像檔案,是否需要提出「保全證據申請」,才能確保影像不會在訴訟前被刪除?---如果警察有調閱就是有保存了,毋庸過於擔心。

     

    4、我已在報案時表示要提告「損毀罪」,警方的後續程序會是什麼?我是否需要主動追蹤辦案進度?---先等通知開庭,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我方可以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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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8-1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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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7246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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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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