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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

  • 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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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3 14:02 最後編輯日期:114-09-13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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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 條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 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第 四 章 少年刑事案件 第 65 條 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處罰,以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移送之案件為限。 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及被害人訴訟參與之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之。 本章之規定,於少年犯罪後已滿十八歲者適用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 7 條 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十八歲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但被告已滿二十歲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情形,檢察官應適用本法第四章之規定進行偵查,認應起訴者,應向少年法院提起公訴。 少年刑事案件,少年法院就犯罪事實之一部移送者,其效力及於全部,檢察官應就全部犯罪事實加以偵查。 問題如下 若25歲收到筆錄通知及偵辦,這樣是少年刑事案件嗎,檢察官辦完後,如果要起訴,會送回少年法院審嗎?小弟我看了最高法院 65 年度第 4 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又感到很不確定 希望律師可幫忙解答謝謝

    更:我查了近年的裁判書都有這句: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 案件,發現被告犯罪時未滿18歲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 但被告已滿20歲者,不在此限;上開但書情形,檢察官應適 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四章之規定,進行偵查,認應起訴者, 應向少年法院提起公訴,近年裁判書看下來都是直接以少年刑事案件處理應該是這樣吧?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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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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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9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

    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是本件需先釐清您少年時所犯何罪?再者,倘係屬後業已年滿20歲,少年法院會裁定移送地方檢察署偵查,因您並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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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3 22:36 最後編輯日期:114-09-1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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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查了近年的裁判書都有這句: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 案件,發現被告犯罪時未滿18歲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 但被告已滿20歲者,不在此限;上開但書情形,檢察官應適 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四章之規定,進行偵查,認應起訴者, 應向少年法院提起公訴   

    近年裁判書看下來好像都是直接以少年刑事案件處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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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4 00:08 最後編輯日期:114-09-14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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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如果是你自己的案件,建議你跟律師討論具體案情內容。看有沒有機會檢察官不起訴、職權不起訴或是緩起訴。

    二、你問的程序問題我摘要一則判決供你參考:

    「查被告係00年0月00日出生(見本院卷第17頁),其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一犯罪時間在108年1月1日至108年3月28日部分之行為時,尚未滿18歲;而被告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二、三所示之犯行,經本院以證人身分傳喚A女到庭作證,並當庭勘驗被告扣案手機內所儲存之本案擷圖後,確認其與A女視訊通話及在視訊通話過程中擷圖之時間,均係在108年3月12日等情,經證人A女證述在卷(見本院卷第166頁),且有本院勘驗筆錄附圖可佐(見本院卷第157至158頁、第181至193頁),足見被告於前開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時,均仍係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是前開被告未滿18歲部分之行為,業經本院刑事庭依前揭說明簽移本院少年法庭進行審理,附此敘明。」(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侵訴字第 113 號刑事判決)。

     三、【本所承辦刑事案件勝訴435件】(本所案件均由楊俊鑫所長親自辦理):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車禍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車禍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車禍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公共危險(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證據不足不起訴)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32VVV號不起訴分書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傷害案(包子店傷害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2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

    (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不起訴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三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散布)(P2P)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散布)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檔案名稱、未發現)。

    (三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散布)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散布)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散布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散布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散布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少數見解,最高法院見解認定為七年以上)。

    (四四)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四五)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四六)妨害秘密案(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6年度審易字第30VV號不受理判決。

    (四七)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八)妨害秘密案(浴室偷拍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3VV號(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九)妨害秘密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浴室洗澡)(和解撤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訴字第69V號。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八)竊盜案件(支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6V號不起訴。

    (五九)竊盜案件106年度偵字第4VV4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十)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5年度易字第9VV號無罪判決。

    (六一)竊盜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V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嗣民事訴訟亦獲勝訴判決(臺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22v3號)

    (六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移送大量輸入一級毒品海洛因案)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25VV1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二之一)代撰書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觀察勒戒裁定抗告成功案(與神同行案,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v號、108年度毒聲更一字第v號)。

    (六三)毀損債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65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四)侵占案件臺北地院105年度易字第61V號無罪判決1件。

    (六五)毀棄損壞(溝通後對方無條件撤告)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5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六)毀棄損壞(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易字第8VV號。

    (六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和解)新北地院106年度易字第8VV號公訴不受理判決一件。

    (六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捷運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九)家庭暴力罪之遺棄案件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妨害家庭案件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9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四)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14VV號無罪判決(上訴案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2255號維持原判)。

    (七五)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77VV號不起訴處分。

    (七六)誣告案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七)少年事件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5年度少護字第2V3號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1件。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二)妨害名譽案件(加重誹謗逾告訴期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61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三)妨害秘密案件(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3v號和解撤告公訴不受理判決1件。

    (八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七)少年事件傷害告訴代理(和解成立、處分:訓誡加假日生活輔導)。

    (八十八)詐欺案件(刑法第339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5v號、108年度偵字第241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九)妨害秘密案件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37v號不起訴處分1件(證據不足)。

    (九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六)妨害風化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上字第25v號上訴獲緩刑判決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八)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1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0)妨害秘密(廁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59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1)竊盜(便利商店)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289V號不起訴處分1件(職權不起訴)。

    (102)妨害自由(分手、恐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545V號不起訴處分(非屬惡害通知)。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04)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件108年度審訴字第10v8號(緩刑判決)。

    (106)過失致死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交上易字第18V號,(車禍、和解)附條件緩刑。

    (107)妨害性自主(未滿十六歲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軍訴字第V號,緩刑。

    (108)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兒童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emule 點對點p2p)緩刑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6V2號。

    (109)少年事件(刑法第235號散布猥褻物品)(訓誡、假日生活輔導),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9年度少護字第4V6號。

    (110)傷害案件不起訴處分(外國人、調解、撤告),109年度調偵20V6號。

    (11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cheers 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引誘與自己性交易),緩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VV號緩刑判決。

    (112)妨害性自主不起訴案(刑法第224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06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1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173v號不起訴處分書。

    (11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緩刑(私運管制物品進口、製造二級毒品)(種大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訴字第11vv號。

    (11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i sugar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0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16)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wootalk與未滿16歲之人為性交易)不起訴處分,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46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18)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i sugar 引誘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19)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38條第1項emule 點對點p2p),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77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2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意圖散布而持有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影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9號不起訴處分書(檔案名稱、學歷、工作、未查得)。

    (12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9v2號不起訴處分。

    (12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任告訴代理人)(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播送少年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v3號、第36v4號起訴書。

    (123)妨害性自主(探探交友軟體,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51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2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25)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emule點對點P2P,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少年性交、猥褻行八電子訊號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v6號不起訴處分書。

    (126)賭博案件(地下期貨),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4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27)傷案案(和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42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28)侵占案(告侵占太陽眼鏡),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1)竊盜(百貨公司專櫃)和解,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4v0號、109年度偵字第29v5號不起訴處分書(職權不起訴)。

    (132)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6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3)恐嚇取財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6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34)賭博(網路賭博案),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2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5)妨害婚姻(現已除罪化),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1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36)賭博(網路賭博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2v2號、109年度偵字第132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37)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居罪嫌)(和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38)竊盜(加重竊盜未遂、竊盜既遂)(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緩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14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花園交友網站)(引誘、協助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4v4號不起訴處分。

    (141)妨害兵役治罪(核准出境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之罪)緩起訴處分書。

    (142)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侵訴字第1v0號緩刑判決(調解成立)。

    (143)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8130號不起訴處分書。

    (14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意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3號、109年度偵字第141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45)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簡字第6v7號易科罰金判決。

    (146)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簡上字第8v號維持原審易科罰金判決。

    (147)妨害公務案(被告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13v7號無罪判決。

    (148)妨害秘密案(刑法第315之1條第2款之妨害秘密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1v6號不起訴處分。

    (149)妨害秘密案(廁所)(和解撤告)(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0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50)妨害性自主(起訴刑法第222條第2款,對幼年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侵訴字第v號無罪判決。

    (151)傷害、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刑法第277條、刑法第315之1條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52)妨害性自主(模特兒攝影外拍,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5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5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7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5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55)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調解成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審簡字第2v9號緩刑判決。

    (156)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逾告訴期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v偵字第3v號不起訴處分書。

    (157)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裙),調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58)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第2款窺視及竊錄非公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罪),調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3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59)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5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6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無主觀犯意)(年齡)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v3號不起訴處分。

    (16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恐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62)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事後ktv唱歌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v偵字第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63)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墮胎)(事後保持聯繫)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66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強制性交)(身心障礙)(具有性自主之判斷能力),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0v0號不起訴處分。

    (16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8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66)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仍持續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續字第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7)妨害性自主(zuvio)(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9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68)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和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3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69)妨害性自主(告訴代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侵訴字第1v0號判決。

    (170)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加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9年度少護字第2v2號交付保護管束。

    (17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第277條第1項傷害、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74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72)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7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上訴字第1v6號緩刑判決。

    (17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0號緩刑判決。

    (17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0372號不起訴處分書。

    (176)案由妨害自由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81V7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77)案由肇事逃逸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續字第381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178)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合意性交罪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79)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8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信號罪),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V3號緩刑判決。

    (18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之對未滿14歲之人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9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份。

    (18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軍偵字第1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3)案由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6v0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4)案由妨害性自主,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25v8號,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勝訴判決一份。

    (185)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1項引誘使未成年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女生供述不一致且刪除資料),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1v9號不起訴處分書一份。

    (186)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之滿18歲之人與未滿18歲女子為有對價猥褻行為罪嫌)(甜心花園)(主觀上認已滿18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v1號不起訴處分書一份。

    (187)案由妨害秘密案,調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易字第4v3號不受理判決1份。

    (188)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emule)(經員警檢視其電腦內容均無不法),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4v1號不起訴處分書1份。

    (189)案由妨害秘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4v7號判決,拘役得易科罰金。

    (19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1項之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依證據女生主動提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6v6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91)妨害風化罪,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1v9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192)妨害秘密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8號不起訴處分書(調解成立撤告)。

    (193)妨害公務案件,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v9號刑事判決(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19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109年度偵字第63V0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年齡答辯)。

    (195)賭博案,臺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76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非莊家僅為賭客)。

    (196)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45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未強制猥褻,未躲避)。

    (197)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電驢,臺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126V6號不起訴處分(檢查電腦、盜用IP所在多有)。

    (198)妨害性自主案,臺灣士林檢署110年度偵字第72V7號不起訴處分(討論法條:222條加重強制性交、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乘坐被告機車)。

    (199)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引誘拍攝78張裸照緩刑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項調解獲緩刑,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度上訴字第6V8號緩刑判決。

    (20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V4號部分無罪判決(恐嚇案,不屬被告或一般人可得預料傳送恐嚇訊息後可能會發生之因果歷程)(適用法條爭議兒少36條第1項、36條第3項)。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3)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3v3號不起訴處分書(無補強證據)。

    (204)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2條第1項)(年齡答辯),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24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05)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6條第2項),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0v1號不起訴處分書(證據法則上可對被告為有利之存疑)。

    (20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9v6號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指訴前後不一,照片有利被告)。

    (20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字第v2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08)案由竊盜等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9v2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1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1v4號緩起訴處分書(認罪和解緩起訴)。

    (211)案由竊盜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簡字第10v9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12)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1條第1項、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v5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1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214)案由賭博案件(刑法第266條第1項、刑法第268條,網路賭博不成立賭博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易字第v6號刑事判決乙件(無罪)。

    (215)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散布未滿18歲猥褻物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v9號刑事判決(告訴代理、和解)。

    (21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92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17)案由竊盜(刑法第320條第3項、第1項),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90V2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218)案由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調院偵字第3V2號行政簽結函(無告訴權人提出告訴)。

    (219)案由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上字第○號判決(緩刑)。

    (22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侵上訴字第○8號判決(緩刑)。

    (221)案由竊盜案件(刑法第320條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 度偵字第183v9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2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第221條第1項加重強制性交),不起訴處分乙件。

    (223)車禍二人往生案由過失致死案件,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調偵字第1v7號、110年度調偵字第1v8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22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部分易科罰金、部分無罪、部分不受理判決(竊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爭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V5號判決。

    (225)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6條第1項製造、散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訴字第8V2號緩刑判決。

    (226)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緩刑判決(36條第2項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之電子訊號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V6號刑事判決。

    (227)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V6號緩刑判決。

    (228)車禍案由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刑法第284條前段、185條之4第1項前段),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04V6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29)案由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224條、224條之1、222條第1項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66V5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30)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其中散布無故竊錄猥褻物品罪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處分)110年度偵字第137V0號。

    (23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乙件。

    (232)案由藥事法(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販賣禁藥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審訴字第6v3號緩刑判決乙件。

    (233)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2條第1項、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3號緩刑判決。

    (23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易字第4v8號,加重竊盜,二審改判六個月不用入監案

    (235)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9號刑事判決(共同犯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緩刑)乙件。

    (236)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侵訴字第V2號刑事判決(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之人性交未遂(調解成立,緩刑)。

    (237)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案由妨害性自主109年度偵續一字第15號不起訴處分書(遭提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

    (238)案由妨害秘密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偵字第347v3號不起訴處分(告訴乃論罪和解撤告不起訴)。

    (239)案由竊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7v4號不起訴處分乙份。

    (24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移送意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1項、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有對價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9V3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4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移送意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1項、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有對價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9V4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4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未遂,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侵訴字第V2號緩刑判決。

    (243)案由少年事件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

    (244)案由妨害秘密案件(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和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245)案由肇事遺棄罪(刑法第185條之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判決110年度交簡字第V3號緩刑判決(和解、認罪)。

    (246)案由妨害電腦使用案件(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88V6號不起訴處分(告訴乃論告訴人撤告)。

    (247)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移送意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之18歲以上之人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嫌),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42V6號不起訴處分。

    (248)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8V4號不受理判決(和解撤告)。

    (249)賭博等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易字第V3號(上訴駁回,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250)妨害性自主(227條第1項未成年性交罪嫌、年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68v8號不起訴處分1件。

    (25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嫌、監視器錄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25v2號不起訴處分1件。

    (252)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未滿14之女子為性交罪嫌,年齡),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調偵字第12v7號不起訴處分。

    (253)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刑法第224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度偵續字第2v0號不起訴處分。

    (254)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對未滿14歲之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嫌、共同出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07v9號不起訴處分。

    (25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1款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接送返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98v1號不起訴處分。

    (256)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未滿14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侵訴字第v8號,和解緩刑判決。

    (257)妨害性自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乘機猥褻、和解分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6號緩刑判決。

    (258)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1條第2項未滿18有對價性交罪嫌,年齡)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50v8號不起訴處分。

    (259)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18v8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6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bitcomet,p2p,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緩起訴處分。

    (261)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6條第3項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罪、第5項、第38條,調解),臺灣高等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v5號緩刑判決。

    (262)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嫌,和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8v7號不起訴處分。

    (263)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嫌,和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3v3號公訴不受理判決。

    (264)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調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1v4號公訴不受理判決。

    (265)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和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95v7號不起訴處分。

    (266)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emule,P2P,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搜索扣押、檔案名稱檔案內容)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71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267)竊盜(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7v4號不起訴處分(職權不起訴)。

    (268)妨害風化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111年度易字第1VV號無罪。

    (269)妨害性自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1vv7號不起訴處分。

     

    (270)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111年度審易字第4vv號公訴不受理判決。

    (271)妨害秘密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調院偵字第vv號不起訴。

    (272)妨害性自主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軍原侵訴字第vv號和解緩刑判決。

    (273)妨害性自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侵訴字第1vv號和解緩刑判決。

    (274)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5vv3號不起訴處分。

    (275)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94vv號不起訴處分。

    (276)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1vv4號不起訴處分。

    (277)妨害秘密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61v7號不起訴處分(經同意拍攝案)

    (278)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少調字第3v5號不付審理裁定乙份。

    (279)刑法第222條妨害性自主,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110年度侵上訴字第v8號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280)刑法第221條案由妨害性自主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83v3號不起訴處分(證人、鑑定、方法、體型、有利證人)。

    (281)刑法第320條案由竊盜罪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1v8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件(情節輕微、和解、職權不起訴)。

    (282)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1年度少護字第2v8號宣示筆錄(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283)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審簡字第6v6號緩刑判決。

    (284)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v2號判決(二審與被害人和解或調解撤銷改判)

    (285)違反洗錢防制法、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金訴字第3v6號緩刑判決。

    (286)案由妨害性自主(227條第1項未成年人性交),臺灣士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1號緩刑判決。

    (287)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29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88)案由妨害性自主(224條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簡字第2號緩刑判決。

    (289)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項)緩刑判決。

    (290)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9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1v9號緩刑判決。

    (292)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235散布猥褻物品、305恐嚇、309公然侮辱、310加重誹謗、318條之1無故洩露電腦設備持有他人秘密、性剝削36條第3項、38條散布),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29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移送意旨222條1項2款加重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27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9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52v7號緩起訴處分1件。

    (295)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221條強制性交或228條第1項利用權勢性交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41v1號不起訴處分書1件。

    (296)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82v0號不起訴處分。

    (297)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93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298)案由妨害性自主(227條第3項未滿16歲性交),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1年度苗侵簡字第v號緩刑判決。

    (299)案由違反洗錢防制法(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6v1號緩刑判決。

    (300)案由妨害秘密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5814號不起訴處分乙件(調解撤告)。

    (301)車禍案由過失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62v6號不起訴處分(和解撤告)。

    (302)案由賭博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68v6號不起訴處分乙份。

    (303)案由妨害秘密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調偵字第12v9號不起訴處分書。

    (30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31條第2項),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83v2號不起訴處分書。

    (305)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2v0號不起訴處分。

    (30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42v3號不起訴處分。

    (30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98v2號不起訴處分。

    (308)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48v1號不起訴處分。

    (309)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8v4號不起訴處分。

    (31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17v2號不起訴處分。

    (311)案由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11v7號不起訴處分。

    (31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6v4號不起訴處分。

    (313)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少年事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1年度少調字第8v9號不付審理裁定。

    (314)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15)案由妨害性自主(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3號緩刑判決。

    (316)案由妨害性自主等(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刑法第224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號。

    (31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1v0號緩刑判決。

    (318)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19)案由妨害性自主(起訴法條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云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號無罪判決。

    (320)案由妨害性自主(告訴意旨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1v9號不起訴處分。

    (321)案由妨害性自主等(告訴意旨刑法第221條、跟蹤騷擾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罪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88v6號不起訴處分。

    (322)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1條)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31v3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32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7v9號緩起訴處分乙件。

    (324)案由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2年度少護字第2v3號「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宣示筆錄。

    (325)案由妨害性自主,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2v6號緩刑判決。

    (326)案由竊盜(321條侵入住宅竊盜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調院偵字第22v7號職權不起訴處分。

    (327)案由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治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5173號不起訴處分。

    (328)案由妨害性自主,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v3號緩刑判決。

    (329)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3號緩刑判決。

    (330)案由妨害性隱私(刑法第319之1條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315之1條第2款無故竊錄身體隱私部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6v8號不起訴處分。

    (331)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等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30v2號不起訴處分。

    (33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12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

    (333)案由侵占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82v0號不起訴處分。

    (334)車禍案由公共危險等(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第185條之4第1項前段之肇事逃逸),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調偵字第8v4號不起訴處分。

    (335)案由侵占遺失物罪(刑法第337條),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18v8號不起訴處分。

    (33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3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1號緩刑判決。

    (338)案由妨害秘密案件(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照相竊攝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01v3號不起訴處分。

    (339)案由妨害秘密等案件(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48v3號不起訴處分。

    (340)案由妨害自由(刑法第305條恐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14v7號緩刑判決。

    (341)案由妨害秘密等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07v2號不起訴處分。

    (342)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v6號緩刑判決。

    (343)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

    (344)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8條第1項利用權勢性交罪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73v0號不起訴處分。

    (345)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19v8號不起訴處分。

    (346)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92v0號不起訴處分。

    (347)案由妨害性自主等(移送意旨刑法第241條第3項和誘未滿16歲之人之準略誘罪、刑法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6v9號不起訴處分。

    (348)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7條第4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 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68v5號不起訴處分。

    (349)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0v6號不起訴處分。

    (350)案由家暴妨害性自主(起訴刑法第222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刑法第224條之1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9號緩刑判決。

    (351)案由妨害電腦使用案,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設備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6V6號不受理判決(和解成立撤回告訴)。

    (352)案由侵占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6V5號不起訴處分。

    (353)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移送意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1項、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女為對價之性交行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1項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罪嫌,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32V8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354)案由詐欺等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50V6號不起訴處分。

    (355)案由侵占案件(移送意旨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嫌),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119V5號不起訴處分。

    (356)案由竊盜案件,移送意旨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加重竊盜罪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56V9號不起訴處分。

    (357)車禍案由公共危險等案件,移送意旨刑法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第185條之4第1項肇事致人於傷逃逸等罪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497V0號不起訴處分。

    (358)案由妨害電腦使用,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6v6號(和解撤告)。

    (359)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未滿14歲合意性交,刑法第227條第1項),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宣示筆錄乙件,112年度少護字第3v9號,主文:…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360)案由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件(22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

    (36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1項)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侵訴字第v2號緩刑判決。

    (362)案由妨害性自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60v4號不起訴處分(勝訴關鍵:監視器)。

    (363)案由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罪嫌,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34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364)案由賭博案件,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22v6號緩起訴處分乙件。

    (365)案由妨害性自主(告訴意旨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08v1號不起訴處分)。

    (366)案由妨害性自主(告訴意旨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82v8緩起訴處分

    (36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v9號緩刑判決。

    (368)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425v1號不起訴處分。

    (369)案由妨害性自主,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36v7號不起訴處分。

    (37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171號緩刑判決。

    (37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

    (37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v3號緩刑判決。

    (373)案由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18條案件(跟蹤騷擾罪嫌)112年度偵字第259V8號不起訴處分。

    (374)案由妨害秘密案件(刑法第315條之1、刑法第319條之1),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調院偵字第8號不起訴處分(和解撤告)。

    (375)案由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調偵續字第2號不起訴處分(和解撤告)。

    (376)案由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案件,刑法第315條之1、刑法第319條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5V0號不起訴處分(和解撤告)。

    (377)案由偽造文書、個資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刑法第216條、刑法第210條、刑法第220條第2項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嫌(IP位址盜用答辯),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30V1號不起訴處分。

    (378)案由妨害性自主、傷害,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4V3號不起訴處分。

    (379)案由營利姦淫猥褻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88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380)案由妨害自由等案件(刑法第310條第1項誹謗、305條恐嚇危安等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3v2號不起訴處分1件。

    (381)案由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67v8號不起訴處分1件(臺灣高等檢署112年度上聲議字第12v9號駁回再議)。

    (382)案由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第25條第1項觸摸身體隱私部位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38v5號不起訴處分。

    (383)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偵字第214號

    (384)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2年度偵字第27250號。

    (385)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第222條第1項第4款加重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2年度偵字第30336號。

    (386)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性交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113年度審侵簡字第v號緩刑判決(未和解)。

    (387)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12年度侵訴字第80號緩刑判決。

    (388)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17號緩刑判決。

    (389)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調院偵字第464號、113年度調院偵字第489號。

    (390)案由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113年度調偵字第230號(和解)。

    (391)案由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偵字第1556號。

    (392)案由妨害秘密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偵字第45號。

    (393)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113年度調偵字第445號。

    (39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2年度調院偵字第3193號。

    (395)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偵字第9398號。

    (396)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臺北地方刑事庭112年度侵訴字第122號緩刑判決。

    (397)案由妨害秘密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偵字第7381號不起訴處分(和解撤告)。

    (398)案由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簡字第803號緩刑判決(未和解緩刑)。

    (399)案由誣告等案件(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刑法第168條偽證罪),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偵字第11224號。

    (400)案由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和解職權不起訴)113年度偵字第15372號。

    (401)案由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2年度偵字第10119號。

    (402)案由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13年度偵字第5336號。

    (403)案由違反洗錢防制法、幫助詐欺取財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簡字第954號簡易判決。

    (40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盜用),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2053號不起訴處分。

    (405)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侵訴字第8號緩刑判決。

    (406)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4款),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4946號、112年度偵字第26799號、113年度偵字第15360號不起訴處分。

    (407)案由強制性交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8265號、113年度偵字第33848號不起訴處分。

    (408)案由妨害性隱私案件(調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調偵字第1994號不起訴處分。

    (409)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9363號緩起訴處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

    (410)案由少年事件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4條、第224條之1對於未滿14歲之人為強制猥褻罪名之非行),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宣示筆錄(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411)案由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2169號不起訴處分。

    (412)案由妨害秘密案件(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第2款無故利用設備窺視、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談話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4206號不起訴處分。

    (413)案由妨害性隱私案件,(刑法第319條之1第4項、第1項之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嫌),調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調偵字第1994號不起訴處分書。

    (414)案由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案件(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簡字第955號免刑簡易判決。

    (415)案由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案件(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之無故以照相或錄影方法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2159號不起訴處分。

    (416)案由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案件,調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1816號不受理判決。

    (417)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侵訴字第9號得易服社會勞動刑度之判決。

    (418)案由妨害性隱私等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8268號不起訴處分書。

    (419)案由傷害案件(保姆案,和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9850號不起訴處分書。

    (420)案由傷害等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調偵字第1435號調解撤告不起訴處分書。

    (421)案由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案件(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之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6647號不起訴處分。

    (42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侵訴字第37號緩刑判決。

    (423)案由肇事逃逸案件(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4752號不起訴處分一件。

    (42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49877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425)案由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案件(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之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2169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426)案由公共危險案件(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公共危險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53007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伍、本所民事案件勝訴判決:

    (1)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被告訴代),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v0號駁回原告之訴。

    (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被告訴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V1號駁回原告之訴(該案二審調解)。

    (3)給付保險金等案件(侵權行為)(車禍案),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V9號勝訴判決。

    (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原告訴代),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1v8號勝訴判決。

    (5)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被告訴代勝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110年度板簡字第8v9號簡易判決(刑事被告妨害性自主案件,原告之訴駁回)。

    (6)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侵害配偶權,元配方代理人,代理被上訴人勝訴、代理附帶上訴部分勝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2V1號民事判決。

    (7)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110年度板簡字第8V9號(訴訟代理被告方,原告之訴駁回)(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原告主張加重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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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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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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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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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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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辯護勝 ... (恕刪)

    細則第 7 條

    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十八歲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但被告已滿二十歲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情形,檢察官應適用本法第四章之規定進行偵查,認應起訴者,應向少年法院提起公訴。少年刑事案件,少年法院就犯罪事實之一部移送者,其效力及於全部,檢察官應就全部犯罪事實加以偵查。

    本法第65條

    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處罰,以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移送之案件為限。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及被害人訴訟參與之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之。本章之規定,於少年犯罪後已滿十八歲者適用之

    不好意思這樣細則第七條跟本法第六十五條看不太懂,第六十五條想表達什麼?我想問的是:檢察官受理一般案件時發現是14~18歲時犯罪,而現在已超過20歲,這樣還是算少年刑事案件嗎?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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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4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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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3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根據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條的規定,「少年」是指年滿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這個年齡區間的青少年若有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或有曝險行為時,就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進行處理。
    2. 犯罪時未滿18歲的人,成年後仍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追究,但程序會受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影響,可能適用減輕刑罰、執行保護處分或移送少年刑事案件等特殊程序。此外,行為人及其家長仍需負起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且行為人成年後若犯下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或是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時已滿20歲,則會移送檢察官進入刑事案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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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平原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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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4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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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您盡速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提供最佳解決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所就成年後被訴之少年案件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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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士、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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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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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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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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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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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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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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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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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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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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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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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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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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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是如果12~18歲間犯的錯,可以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但是如果最低法定刑超過5年、或是抓到的時候超過20歲、或是情節重大,都會被移送回檢察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2、如果很擔心也可以先自首,避免爭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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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9-1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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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87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因為您已經年滿20歲,故原則上是在一般法院進行審理,只是若您觸犯法律時的年紀是在12~18歲之間的話,則有機會後面被處刑時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辦理。若您所犯之案件是於12-18歲所犯,但案件繫屬後您已年滿20歲,少年法院會裁定移送檢察署偵查。

    詳情可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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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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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友貿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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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19 21:24 最後編輯日期:114-10-1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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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檢察官如果決定要起訴的話,是起訴到少年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