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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App 嚴重系統缺失(提供虛假損益資訊/盤中癱瘓)導致投資人受損

  • 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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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1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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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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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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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4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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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10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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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11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您可以委託律師申請金融評議

    2、如果評議不成立,再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爭取權益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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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1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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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4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證券下單契約內容為何?有無證據可佐證損失係可歸責於券商?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抑或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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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1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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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2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APP有給錯誤資訊,影響您的判斷造成您受有損失,可以求償。

    2、因為系統故障,雖然APP無法交易,但是確實還有電話可以交易,此部分恐難以說服法院有因果關係。

    3、建議可以先申請金融評議,倘若對於評議結果不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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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1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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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3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證券業者確實在維護APP功能上有缺失,但這與您有無獲利一節欠缺相當因果關係。

     

    2、除非是系統將您的帳戶餘額顯示出錯,才是有可能被認定為影響到您的投資獲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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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13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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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1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您可以提起金融評議。

    然您的損失與系統錯誤結果若無法證明有相當因果關係,實務上會無法獲得賠償,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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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