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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退股

  • 小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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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3-0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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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當初滿腔熱血簽下合夥契約書,尚未紀載合夥年限&出資返還的部分,已有先洽談和平退夥方式。

    但後續合夥人告知加盟年限作為合夥綁定的依據,給出一個不太合理的清算。

    請問這會列入退夥的依據嗎?

    我可以合理正當要求營運帳目的部分嗎?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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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3-0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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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2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可以先提供當初的合夥協議給律師評估,您有權利要求提供帳冊

    2、另外,依法您可以隨時主張退夥,但對方條件未必合理,建議可以加我好友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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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3-0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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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合夥契約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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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3-0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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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456
  • 律師評價:81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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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3-0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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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4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建議您與專業律師諮詢,讓律師從合夥契約為您判斷對您最有利的清算方式。

    另外合夥人退夥時對於合夥團體有諸多權利可以請求,建議與專業律師洽詢後再做決定。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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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3-0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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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3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沒有約定合夥期限,倘若對方有同意您退夥的意思,還是可以要求結算您退夥時的利益。

    2、不過將來進入訴訟因為需要結算,因此您需要盡量蒐集相關帳冊等,以利訴訟進行,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或是撰擬書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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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3-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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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55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閣下所述情節,為確保權益,歡迎電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加入LINE ID 帳號(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爰以現階段法院之實際判決案例及律師多年執業的實務經驗,為您排難解惑。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