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期借款未返還,已有金流與還款承諾證據,是否可提告?

- Brian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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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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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 2024 年至 2025 年間,多次匯款予對方及其指定帳戶,目前已整理完成金流資料。
目前依 NO01~NO69 證據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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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交易 6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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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交易總額新台幣 967,600 元
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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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7 為失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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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2 為重複交易
均未計入總額。
除金流證據外,另保有 LINE 及 Telegram 對話紀錄。
對話中對方曾多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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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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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內還你 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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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還你 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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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提及借款及還款安排
另有第三方承認部分收款帳戶為其所有,並協助轉交款項予主債務人之對話紀錄。
目前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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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時間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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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截圖 NO01~NO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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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對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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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gram 對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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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金流總表
想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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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況較適合先提起民事借款返還訴訟,還是可同時評估刑事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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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證據是否足以證明借貸關係,而非單純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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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議先申請銀行正式交易明細後再進行後續法律程序?
感謝律師協助。
PS 本人在苗栗市 5/28號會回重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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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anDao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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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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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也有成功催收借款的經驗
1、您可以先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主張雙方為金錢借貸關係而非贈與,並且訂期限催告對方還款
2、如果對方置之不理,再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還款
3、除非一開始對方就沒有要還款,否則提告詐欺罪很難成立,檢察官會認為屬於民事糾紛
4、如果需要協助盡快催討款項,建議可以加我好友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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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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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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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僅係欠錢不還並不一定能構成詐欺罪,建議備齊相關借貸之證據例如對話紀錄、匯款證明等資料提出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程序可委託律師全權代理處理,是您可在出國前與律師簽署好委任文件。
2、對方之行為是否構成詐欺罪,須檢視很多要件和細節,建議與律師會面詳細討論才能完整評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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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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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508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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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第515條: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起訴,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起訴;其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第516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522條: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第526條: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本件倘有證據可以證明兩造間確實有債權債務存在,您可以先向民事法院提出支付命令,並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對方脫產;至於刑事詐欺部分,需釐清債務人有無使用詐術使您為財產處分?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朋友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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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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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同時,費用方面,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處理,最重要的是要趕緊掌握證據、釐清事實。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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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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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425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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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金流不夠,需要有相對應能證明是借款的證明(原則上需要逐筆)。
2、詐欺罪必須是對方跟您借錢的原因是假的才會構成。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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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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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94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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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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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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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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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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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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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80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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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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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5-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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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95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您盡速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提供最佳解決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所相關成功案例:
無借據之借款,律師協助取回
女兒女婿借款不還,律師協助請求返還借款
個人帳戶借公司使用,被訴返還借款,律師協助勝訴
公司遭追討借款,本所律師協助擊退假債權人
遭不明人士持本票聲請強制執行,本所律師協助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遭不明人士冒名簽立本票,本所律師協助確認債權不存在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line電話搜尋)
或加入lineID: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www.alicelaw.com.tw)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士、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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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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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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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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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53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1.除非對方在跟您借錢時就有詐欺的意思,即借款當下就有詐欺故意,否則一般的借錢不還,僅是民事上的借貸案件,與刑事的詐欺罪無涉。
2.、3. 此部分需視您目前的手上的證物才有辦法確定,建議您將手邊的資料準備齊全,找專業的律師尋求幫助?。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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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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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8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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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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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呈楷 (范呈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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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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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積分:290
- 律師評價:202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0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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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BrianDao 的發言內容:
本人於 2024 年至 2025 年間,多次匯款予對方及其指定帳戶,目前已整理完成金流資料。< ... (恕刪)
一、建議提起民事借款返還訴訟,刑事詐欺的難度極高,因為必須證明對方自詐欺之初就不打算還錢,如果您有機會找到一群同樣情況的債權人,才比較有機會提高成功機率,否則對方有不斷表示會還錢的意願,很容易被檢察官認為只是民事糾紛,如果真的提告詐欺,必須明確理解這只是手段,但成立機率不高。
二、證據的評估,通常需要與律師面談細看(交易明細、對話紀錄,因此事先調閱有必要),否則隔空抓藥意義不大,以您書面形容,確實證據相對完備,只是是否最後金額與您結算的交易總額新台幣 967,600 元一樣,這涉及如何結算解釋的問題,有涉及第三人,未必可以全部都算在同一債務人身上,這部分的攻防建議與任何一位律師當面細節討論。
三、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來電預約諮詢,以完整保障您的權益。
司南聯合法律事務所 范呈楷律師
諮詢電話:0989-458-063
Email:Fan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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