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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日當天未到,後續該如何處理

  • 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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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6-01 11:00 
  • 文章人氣: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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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家中長輩收到掛號信沒有立即通知,後續也沒告訴我,

    當我發現時已超過執行日了,這樣我後續該怎麼做呢?

    請問如果執行日當天沒有報到,後續會在寄一次執行通知單嗎?

    那正常程序警方約幾天會到戶籍地拘提呢?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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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6-0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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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4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後續可能被通緝

    2、您可以盡快致電執行傳票的書記官確認,主動去地檢署報到

    3、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

    ---------------------------------
    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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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6-0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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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第一次不會馬上拘提、通緝。

    2、建議您直接跟承辦書記官聯繫告知情形,請書記官再發一次執行通知即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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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6-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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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6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如果您是受刑人,收到地檢署執行傳票卻未依指定日期報到,檢察官通常會先簽發拘票交由警方拘提。若拘提不到,將面臨發布通緝。
    2. 建議;(1)請立刻致電地檢署執行科,向承辦股別的書記官說明未到的正當理由,並表達願意配合報到的意願。(2)若符合懷胎、心神喪失或罹患重病有生命危險等法定事由,需委請律師或家人儘速向檢察官遞狀聲請「暫緩執行」。
    3. 為確保權益,若需律師協助,請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加入LINE 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和真誠的法律服務。
    4.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趙平原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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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6-01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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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6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75條: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76 條: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

    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

    二、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84條: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

    87條: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得拘提被告或逕行逮捕之。

    利害關係人,得逕行逮捕通緝之被告,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請求檢察官、司法警察官逮捕之。

    通緝於其原因消滅或已顯無必要時,應即撤銷。

    撤銷通緝之通知或公告,準用前條之規定。

    是本件倘經合法通知未到場,會由偵查機關通緝,您可以主動撥打繫屬股別書記官電話,詢問相關事宜,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事實,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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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6-0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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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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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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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6-0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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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31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建議您趕快先拿通知單去警察局或地檢署報到。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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