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滿18酒駕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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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7-2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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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酒駕致死交通事故問題,經驗豐富
1、雖駕駛人與乘客均死亡,民事賠償責任仍存,由其繼承人承擔;未成年駕駛人的法定代理人亦負連帶賠償責任。
2、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規定,駕駛人酒駕致乘客死亡,其繼承人應就繼承遺產負賠償責任;另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法定代理人(父母)就此過失負連帶賠償責任,極難免除。
3、駕駛人家屬應積極與乘客家屬協商和解,以免民事訴訟。對方可主張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4、如果需要協助捍衛自身權益,可以來電098867926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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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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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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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7-2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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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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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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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7-2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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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第187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
第192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第 194 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是本件需先釐清兩造肇事責任及過失比例為何?再者,倘未成年人有肇事責任,則法定代理人在民事上會有民法第187條規定負有連帶損害賠償之責,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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